大皖新闻讯 6月4日,大皖新闻记者了解到,日前,安徽省市场监管局会同省税务局、人民银行安徽省分行等15部门联合印发了《关于开展个体工商户分型分类精准帮扶工作的通知》《安徽省个体工商户分型分类精准帮扶方案(试行)》(以下简称《方案》)。

《方案》将实际开展经营活动的个体工商户,按照存续时间、经营状况、纳税情况、雇员人数等指标划分为“生存型”“成长型”“发展型”三种类型。提出“名特优新”分类参考标准,指导市、县从“成长型”和“发展型”中认定“名、特、优、新”四类个体工商户。

按照“生存型”“成长型”“发展型”精准帮扶

《方案》汇集各部门支持政策,对“生存型”,侧重优化市场准入服务、降低经营场所等成本、探索包容审慎监管机制,激发创业创新活力。对“成长型”,侧重畅通招工渠道、加强职业技能培训、引导参加社会保险、加大金融支持力度,增强抵御风险、持续经营能力。对“发展型”,侧重增强合规管理水平、支持引导转型升级为企业、提高知识产权创造运用保护和管理服务能力,实现高质量发展。

对产品和服务质量好、有一定品牌影响力、深受群众喜爱的“知名”类,加大宣传推介力度、深化品牌创建服务、加强知识产权保护;对依托本地独特产业和旅游资源,开展旅游接待、土特产品销售、特色餐饮服务的“特色”类,在技术研发、产品设计、检验检测、质量追溯、营销推广等方面加大服务支持力度,帮助对接上下游资源;对传承民间传统技艺,执着坚守、长期经营的“优质”类,注重传承人培育,加强传统技艺挖掘整理和宣传报道。对积极参与新技术、新产业、新业态、新模式等新经济形态的“新兴”类,引导参加网上经营技能培训,推动互联网平台企业提供流量支持、合规指导等服务措施。

被认定“名特优新”可享受扶持政策

安徽省市场监管局于每年8月在归集相关部门信息,与国家法人库、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等数据比对基础上进行分型判定,分型结果通过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记于个体工商户名下。

属于“成长型”和“发展型”的个体工商户,根据属地原则可自主申报为“名、特、优、新”四类中其中一类,经市场监管部门审核后认定。有代表性、亟需进行保护、具有导向作用的个体工商户,如老字号、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传承人、行业领域内优秀代表人物等,经相关部门组织推荐,征得个体工商户经营者同意后,由同级市场监管部门认定。申报期和评审期为每年9月1日至11月30日。次年1月1日起,被认定的“名特优新”个体工商户开始享受相关扶持政策。

个体工商户主要能享受哪些税费优惠政策?

目前个体工商户主要能享受哪些税费优惠政策?税务部门将如何落实这些税费支持政策?

据介绍,目前,安徽个体工商户可以享受的税费优惠政策主要有四个方面:一是对月销售额未超过10万元的免征增值税和个人所得税,此项政策一直延续到2027年底;二是对年应纳所得额不超过200万元的部分,减半征收个人所得税;三是对所有个体工商户继续减半征收“六税两费”;四是脱贫人口、零就业家庭、毕业年度内的高校毕业生等重点群体和退役军人从事个体经营享受税收减免。得益于国家出台的一系列减税降费政策,我省绝大多数个体工商户无需缴税。

接下来,全省税务系统将继续把党和政府支持个体工商户的好政策落实好。一方面,持续实施政策直达快享。在业务办理系统中开通“免申即享”“即申即享”功能,让广大个体工商户足不出户,无需申请,即可享受税费优惠政策。另一方面,不断加大政策宣传辅导力度。通过短视频、云直播、微课堂、“12366”纳税服务热线等多种渠道,全面推进税费事项“网上办、掌上办”,最大程度保障广大个体工商户“应享尽享”。

据统计,全省较大规模的个体工商户近140万户,近两年来每年享受增值税税收优惠225.5亿元,个人所得税3.61亿元,“六税两费”25.96亿元。

大皖新闻记者 徐琪琪

来源:安徽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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