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台海网

漫画:王成喜

□张西流

为促进残疾人就业创业,国家推出残疾人保障金制度,由未按规定安排残疾人就业的企事业单位向政府缴纳资金。但一些个人和劳务中介公司,把残疾人证变成牟取金钱的工具,做成了一桩生意。 (4月8日央视财经)

不可否认,无论是一些残疾人在企业“吃空饷”,还是一些企业租残疾人证“假用工”,均是一种弄虚作假行为。尤为让人愤怒的是,连承载着政府关爱和政策优待的残疾证,也被一些企业、中介和个人非法利用暗箱操作,不仅背离了国家颁发残疾证的本意,也曲解了政府支持残疾人就业的初衷,更是损害了广大残疾人的利益和尊严。

近年来,国家相继出台了一系列鼓励各行各业招用残疾人的政策。比如,用人单位安排残疾人就业达不到相关比例的,应当缴纳“残疾人就业保障金”;每多安排一名残疾人就业,每年给予单位一定的奖励;对于以残疾人就业为主体的福利企业,给予减免税收和经费补贴。然而一些不良企业热衷于钻政策的空子,采取“挂证”和“假用工”等方式,既降低用工成本,又逃避应该缴纳的“残疾人就业保障金”,甚至可以骗取相关的补贴资金及减免税费。

如果说“挂证”是残疾证“私奔”,那么“假用工”就是企业用工“出轨”。而残疾证“私奔”,明显缘于企业用工“出轨”。

既然这是一种弄虚作假的违法行为,就应进行严肃查处。然而,现实情况却是,涉事企业大多安然无羔。特别是,一些企业通过弄虚作假手段,逃避缴纳“残疾人就业保障金”,暴露出了有关职能部门,在残疾人就业的监管上严重缺位。

要杜绝此类现象,应建立和完善残疾人就业登记制度,在登记后的残疾人就业过程中,职能部门应从多方面对其进行跟踪管理,堵住“人证分离”及“假用工”等漏洞。同时,相关部门应定期检查企业的用工情况,还要审查残疾员工的社保交纳情况,避免一些弄虚作假的行为。特别是,在福利企业的审批上,要有一套严格的程序,不是仅看有多少残疾证,就能够马马虎虎,顺利通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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