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商报讯(记者 马换换 实习生 王蔓蕾)5月20日晚间,超讯通信(603322)收到上交所下发的关于对公司及时任董事会秘书卢沛民予以监管警示的决定。

经上交所查明,超讯通信多次通过非法定信息披露渠道发布涉及热点概念的信息,且未根据公司实际情况说明除参股外公司与相关业务的具体联系及对业绩影响的不确定性风险,发布信息不准确、不完整,可能对投资者决策产生误导。公司上述行为违反了《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股票上市规则》”)和《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公司时任董事会秘书卢沛民作为信息披露事务的具体负责人,未能勤勉尽责,对上述违规行为负有责任,其行为违反了《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及其在《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声明及承诺书》中作出的承诺。

对此,上交所决定对超讯通信及卢沛民予以监管警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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