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经纬6月4日电 因业绩预告披露不及时,海泰科同日收到监管函、警示函。

  4日,深交所向海泰科下发监管函。监管函显示,公司2024年4月23日披露的《2023年年度报告》显示,2023年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2328.68万元,同比下降57.17%。公司2023年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与2022年相比下降50%以上,但未在会计年度结束之日起一个月内进行预告,迟至2024年2月29日才披露《2023年度业绩预告》。

  公司的上述行为违反了《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2023年8月修订》第1.4条、第5.1.1条、第6.2.2条的规定。深交所提醒公司:上市公司必须按照国家法律、法规和本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认真和及时地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同日,海泰科公告,收到《关于对青岛海泰科模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孙文强、王纪学、梁庭波采取出具警示函措施的决定》。

  警示函显示,经查,公司于2024年2月28日披露《2023年度业绩预告》,预计2023年度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2200万元-2500万元,比上年同期下降54.02%-59.53%。公司业绩预告披露不及时,董事长孙文强、总经理王纪学、财务总监梁庭波对上述行为承担主要责任。

  青岛证监局决定对海泰科、孙文强、王纪学、梁庭波采取出具警示函的监管措施,并记入证券期货市场诚信档案。

  公开资料显示,海泰科主营业务是注塑模具及塑料零部件的研发、设计、制造和销售。公司主要产品为注塑模具及塑料零部件。公司注塑模具及塑料零部件产品目前主要应用于汽车行业等领域,注塑模具产品主要包括汽车内饰模具、汽车外饰模具和其他注塑模具。

  业绩方面,一季度公司营业收入1.4亿元,同比增34.51%;归属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23.84万元,同比降97.31%。(中新经纬AP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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