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能否入学听谁的:射洪一事业编考生成绩第一,却被卫健局判定不合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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考生持大专毕业证,报考医疗岗位事业编,综合成绩位列第1名,却被市卫健局“判定”其当年报考成人高等学校时,违背成人高考的报名条件,所以考察结论为不合格;而市教育招生考试委员会办公室和市教育考试院却出具证明称“该考生符合当年全国成人高校报考条件”。
该听谁的?
近日,有网友在“问政四川”平台上,向四川省遂宁市市长王忠诚留言求助称,其考事业编制时,虽然医疗岗位综合成绩位列第1名,但政审却被射洪市卫健局以“学历套读”“中专与成人大专学历时间重叠”为由,判定违规,口头通报考察结论不合格。她留言恳请协调解决。
11月28日,射洪市12345政府服务热线受理中心的公开回复,对“考察结论不合格”做出解释,称经射洪市卫健局调查处理,该网友在报考川北医学院时,正在成都中医药大学附属针灸学院中专就读,与成人高校招考简章内的报考条件相违背。
但一份落款日期为2025年9月24日、加盖有射洪市教育考试院、射洪市教育招生考试委员会办公室红色印章的证明材料给出了相反的结论,称“该考生符合当年全国成人高校报考条件”。

射洪市教育招生考试委员会办公室出具的证明材料。 问政四川 图
该网友在“问政四川”上公布其毕业证书,以及上述校方、射洪市教育考试院、射洪市教育招生考试委员会办公室提供的证明称,她于2019年1月获得川北医学院成人高等教育毕业证书;此前,2018年7月,她获得成都中医药大学附属针灸学校毕业证书。

该网友于2019年1月获得川北医学院成人高等教育毕业证书。 问政四川 图

成都中医药大学附属针灸学校遂宁市卫校提供的证明。 问政四川 图
上述网友在留言中称,她于2015年8月-2018年6月在成都中医药大学附属针灸学校遂宁市卫校就读中专;于2015年10月报考川北医学院护理专业,次年,2016年3月-2019年1月期间,就读成人大专。
“在报考本次医疗编制时,我均如实提交学历材料,在笔试及面试环节学历材料均审核通过。”该网友表示,政审阶段射洪市卫健局认此为“学历套读”属于违规,以口头解释政审不合格,并未出具任何正式文件、未明确指出其所依据的政策文件。
11月28日,射洪市12345政府服务热线受理中心回复称,根据《2025年上半年遂宁市事业单位公开考试招聘工作人员的公告》规定,“资格审查工作贯穿整个公开考试招聘全过程,资格初审通过、网络报名成功不代表应聘人员最终资格审查合格。在任何时候、任何环节发现应聘人员有不符合报考资格条件、隐瞒有关情况、弄虚作假、违反回避制度等,将取消考试、聘用资格,所产生的后果由应聘人员本人承担”。
对此,该网友认为,射洪市卫健局应向其出具正式书面的《不予录用决定书》并明确引用其所依据的现行有效的法律法规或政策文件原文。她表示,在2016年及之前的一段时间内基于中专在读报考成人大专的情况是国家教育政策允许的,入学和毕业程序均符合当时的规定。那么,“在当时的政策背景下取得的学信网可查的国家承认的学历,在现事业单位招考中是否应被承认为有效学历?”
但射洪市12345政府服务热线受理中心11月28日回复称,经射洪市卫健局调查处理,根据《四川省2015年成人高校招生工作的通知》,成人高考报名条件一栏明确是“国家承认学历的各类高、中等学校在校生以外的从业人员和社会其他人员”,而该网友在成人高考报名时正在成都中医药大学附属针灸学院中专就读,与招考简章内的报考条件相违背。
12月1日,该网友对射洪市12345政府服务热线受理中心的上述回复评价称,“不满意”。

问政四川网页截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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