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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检察”开启执法监督新模式 护航道路交通运输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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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讯员 许延军 记者 陶金
3月29日,博兴县交通运输局与县检察院举行《交通运输行政执法与检察监督协作配合的意见》签约仪式。此次活动旨在加强双方在交通运输执法领域的沟通与协作,充分发挥检察职能,促进道路运输执法领域突出问题的源头治理和系统治理。
会上,县交通运输局党组成员崔树军介绍了近年来博兴交通运输执法工作的基本情况,包括执法队伍建设、执法程序规范、执法监督机制等方面的工作进展。同时,他也坦诚地指出了当前执法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和困难,如执法力量不足、执法装备落后、执法程序不够规范等。
随后,县检察院一级检察官刘孟田传达了《关于加强交通运输行政执法与检察监督协作配合的意见》。与会人员围绕全县交通运输执法领域的基本情况、存在的普遍性问题及行政非诉执行、监督案件等进行了研讨。特别是针对盯梢、尾随执法人员车辆等“黄牛党”群体干扰执法现象等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进行深入交流。
会上,县交通运输局党组成员、副局长初兰贞同县检察院党组成员、副检察长高洁代表双方共同会签了《关于加强交通运输行政执法与检察监督协作配合的意见》,推动建立健全信息共享、案件移送、案件会商等行政执法与法律监督衔接机制,进一步发挥“行政执法+检察监督”合力作用,切实解决道路交通执法的突出问题,合力解决交通运输行政执法中的短板和弱项,共同推进交通运输执法队伍素质能力提升,打造最优的交通运输法治营商环境,护航博兴高质量发展。
高洁副检察长对下一步的协作配合提出了要求,检察机关作为法律监督机关,将积极履行职责,加强对交通运输执法的监督,确保执法行为的合法性和公正性。同时他还提出了几点具体的合作建议,如建立定期通报机制、加强案件协查、共同开展执法培训等。
此次签约,标志着博兴县交通运输局与县检察院在交通运输执法领域的合作开启了一种新模式、进入了一个新的阶段。双方将以此为契机,进一步加强沟通与协作,共同推进法治交通建设,为全县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提供更加优质、高效的交通运输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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