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经纬5月30日电 棕榈股份30日公告,公司及相关人员收到河南证监局警示函。

  河南证监局指出,经查,棕榈股份存在以下违规行为:2024年1月31日,公司披露2023年度业绩预告,预计2023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下称“净利润”)为亏损4亿元至5.20亿元;2024年3月15日,公司披露2023年度业绩预告修正公告,预计2023年度净利润为亏损7亿元至8.80亿元;2024年4月27日,公司披露2023年年度报告,其中2023年度净利润为亏损9.40亿元。公司2023年度业绩预告、业绩预告修正公告披露的净利润与年度报告存在较大差异。

  河南证监局认定,上述行为违反《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证监会令第182号)第三条第一款规定。公司董事长汪耿超、总经理张其亚、财务总监李婷、董事会秘书冯玉兰对以上行为负有主要责任。

  根据《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第五十二条规定,河南证监局决定对棕榈股份及汪耿超、张其亚、李婷、冯玉兰采取出具警示函的行政监管措施,并记入证券期货市场诚信档案。

  对此,棕榈股份表示,收到上述《警示函》后,公司及相关人员高度重视警示函中指出的问题,并将严格按照河南证监局的要求,及时进行整改并报送相关整改报告;同时,公司和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相关人员将持续加强对证券法律法规的学习,强化规范运作意识,加强信息披露管理,勤勉尽责,切实提高公司的信息披露质量和公司规范运作水平,促进公司健康、稳定和持续发展。

  棕榈股份还称,本次行政监管措施不会影响公司正常的经营管理活动。

  Wind显示,棕榈股份是一家以风景园林景观设计和营建为主业的综合性园林企业。

  二级市场上,5月30日,棕榈股份全天震荡,收跌1.10%报1.80元,最新市值33亿元。(中新经纬AP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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