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安徽省教育厅网3月25日消息,根据国务院学位委员会印发的《国务院学位委员会关于开展新增博士硕士学位授权审核工作的通知》(学位〔2024〕2号)要求,经形式核查、专家评议、省学位委员会审议等环节,现将安徽省新增博士硕士学位授权审核推荐名单和排序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时间为2024年3月25日至2024年3月29日。

公示期间,如有异议,请于3月29日17时前以书面形式向安徽省学位委员会办公室反映。以单位名义提出异议的须写明单位名称、联系人、联系方式并加盖公章;以个人名义提出异议的须署真实姓名、身份证号码、工作单位及联系方式。

(安徽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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