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5月9日,在郑州市的一个小区地下停车场,发生了一起电动车与遛狗者相撞的事故。事故导致遛狗者受伤。经过调查,相关部门认定骑电动车的男子需承担全部责任。

 

视频显示,电动车的速度并不快,遛狗者位于两车之间,阻碍了骑电动车者的视线。由于狗狗突然冲出,遛狗者因惯性作用而跟随狗狗移动,结果不慎撞上了行驶中的电动车,造成受伤。

从视频分析来看,遛狗者在封闭空间内放任狗狗自由奔跑,存在较大的安全隐患。对于事故认定结果,骑电动车的男子表示不认同,认为遛狗者应负有相应的责任。他认为自己虽然有责任,但不应承担全部责任。

然而,相关部门认为,由于事故发生在人行横道上,骑电动车的男子应当礼让行人,因此需要承担全部责任。对此,骑电动车的男子感到困惑,他认为自己应该礼让的是行人,而不是动物。他指出,是狗狗带着其主人撞向了他,因此不应该由他一个人承担所有责任。

 

这起事件在社交媒体上引发了热烈讨论,许多人对事故责任的判定提出了自己的看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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