乐居财经 6月15日,江西洪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江西洪大集团)被广东省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列为被执行人,执行标的为2.45亿元。该案案号为(2024)粤03执1314号,立案时间为2024年06月11日。天眼查显示,江西洪大集团成立于1994-06-26,法定代表人为刘如强,注册资本为8400万元,经营范围包含:国内贸易;市场开发、市场物业管理和服务、仓储、信息咨询的服务等。该公司大股东为深圳市诚坤投资有限公司,持股72.17%,后者由刘如强持股100%。目前,该公司有3条被执行人记录,被执行总金额为20.9亿元。(责编:刘治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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