观点网讯:4月11日,深圳证券交易所向*ST三盛发出关注函,要求公司明确是否存在与深圳旭泰会计师事务所(普通合伙)、北京兴荣华会计师事务所(普通合伙)、律师、评估机构的重大分歧。此次关注源于公司近期的财务活动,其中包括收到还款金额5.8亿元,以及收购天雄新材39%股权、锰渣库、变电站资产支付的现金金额,两者金额相近。

对此,深交所要求*ST三盛说明上述交易是否构成以非现金资产清偿占用的上市公司资金。同时,需要公司提供与各专业机构的沟通记录和相关证据,以证明公司治理的透明度和公正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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