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元三副耳钉,还包邮到家,买家收到货后竟然退款不退货?一气之下,义乌一家电商负责人李先生选择千里追寻“公道”,坚决不纵容“贪小便宜”。

时间回到去年的1月份,安徽淮南市民小祁花了10元在李先生网店下单购买了三副耳钉。

买家买十元三副的耳钉收货后仅退款不退货,图为耳钉

收到货后觉得质量不好小祁以不想要了为由在平台申请“仅退款”,平台自动退款,此后她也一直没有把三副耳钉退货。

这期间李先生在平台上给小祁发消息沟通,希望她尽量将商品退回,但小祁始终不予理睬。

这让李先生非常生气,认为小祁就是想“白嫖”占小便宜,前段时间一气之下赶到淮南以自己为原告将对方诉到淮南市大通区人民法院,要求小祁赔偿货款、材料费、误工费、调档费共1136元。

收到案件材料后,承办法官法官发现,李先生虽然是店铺的实际经营者,但是在法律上并不能作为适格原告起诉,应该以在电商平台上注册的某某饰品公司为原告进行起诉,于是法官将这一情况向李先生解释。

李先生表示想重新以饰品公司的名义起诉,但是自己远在义乌,单程就有五百多公里,多有不便,又不想线上调解该案件,这该怎么办?

“法官,我从义乌过来,开车开了快八个小时,就是想讨回公道,我们开店做生意不容易,她这样做分明就是看我们商家好欺负,我一定要讨个说法。”李先生说。

“快喝口水,你先别着急,既然来了法院,就一定帮你解决这个矛盾,弄清楚究竟是怎么回事。”法官忙让李先生坐下休息,随即回办公室联系小祁了解情况。

“法官我不是故意退款的,那是因为收到货后我觉得耳钉的质量不好,就和卖家联系说我想退货,但是卖家一直不理我,耳钉质量和图片上差距很大,我认为他这就是强卖。”小祁接到法官电话后,也很生气,觉得自己并没有错。

“这样吧,你现在来一趟法院,商家为了这件事专门从义乌过来,你们当面把这个矛盾解开。”法官决定让二人面对面地把误会说清楚。

小祁到达法院后,为了不让二人矛盾冲突升级,法官分别听取了二人阐述的事情经过。

原来,小祁在收到货后确实联系了店铺的客服,但是客服没有及时回复,她就申请了“仅退款”。

因小祁在电商平台上信用良好,平台开启了快速退款模式,无需卖家同意就秒退款。

后来李先生发现小祁某仅退款未退货,就从平台上和小祁联系,小祁看到消息后觉得是客服先不及时回消息的,为了出一口气,所以自己也不回复。

就这样,李先生认为小祁想“白嫖”耳钉,小祁认为李先生想“强卖”,就结下了深深的误会。

弄清了事情的前因后果,法官将双方内心的真实想法转述给了对方,对二人进行了劝解:“作为消费者,发现商品质量不符合自己的预期,心里确实不舒服想退款;作为商家,经营店铺不易,且涉案的耳钉价格确实不贵,利润很低。这件事情,你们都有做的不合适的地方,双方各自退一步,心里不要有这么大的气,为了区区的十元钱,气坏身体不值当。”

听了法官的肺腑良言,两人也都意识到自身的问题。

“这件事我做的不对,不应该收了耳钉却不付钱,我愿意把耳钉还给你,这是十块钱的耳钉货款,我也给你。”小祁率先开口,把钱和耳钉一起交给了李先生。

“我们开店碰到很多这种事情,现在生意不好干,我也是太生气了,你别见怪,以后客服回复消息一定及时。”李先生说。

在法官的见证下,二人互相道歉并签署了和解协议。最终,案件以原告主体不适格驳回了李先生的起诉。

矛盾解开后,李先生也满意而归,没有再次起诉。

延伸阅读:

1月16日,杨子、黄圣依夫妇到抖音达人@表哥(覃进展)的直播间带货,但这却引发了后续的一连串事件。

某腊肉品牌的负责人王女士告诉红星资本局,她是奔着明星带货去的,还在沟通时把杨子、黄圣依夫妇的直播写进了合同里,甚至为此准备了价值170万元的腊肉产品。结果只卖出去一单,且没能与杨子、黄圣依两人同框。

对此,有人代表60余名商家报警称,他们支付了3000多万元的直播服务费,但销售额没能达到合同规定的最低金额,且相关公司拒绝按合同退款,他们认为相关公司涉嫌合同诈骗。

1月26日,负责该案的警察告诉红星资本局,该案已受案,现正处于侦查阶段。

被指控涉嫌合同诈骗的公司相关负责人告诉红星资本局,1月16日这一场直播的数据确实不佳,但他们的合同不是针对单场直播的,后续还会为这些商家安排其他直播场次,他们没有跑路。

杨子、黄圣依夫妇带货翻车?

商家:准备170万元腊肉只卖出去一单

王女士是某腊肉品牌的负责人,2023年12月,她在抖音上看到一条直播招商广告,经过考察后,他们与上海晟宸泽广告传媒有限公司(下称“晟宸泽传媒”)签订了合同。

“晟宸泽传媒说他们请明星来做直播、代言是非常容易的。”王女士告诉红星资本局,他们交了10万元的坑位费,对方承诺做两场大主播直播带货+一些小主播直播带货,并且保1:14,也就是保底140万元的销售额,否则等比例退款。

“因为我们的(产品)是腊肉,年前是最好卖的,我就比较急,他们当时说交了钱就会安排一些小主播来播,大概能完成30%的销售额;大主播能做50%,还剩下20%会交给第二场大主播返场直播。”王女士对红星资本局回忆当时的情景。

合同显示:晟宸泽传媒提供直播带货服务,每场直播艺人为行业头部达人,助力嘉宾为明星。其中,第一场直播时间为1月16日,由达人@表哥(覃进展)、艺人黄圣依和杨子直播;第二场的时间及艺人嘉宾待定。

杨子和黄圣依的直播写入了合同 图由受访者提供

不过,直播的进展没有晟宸泽传媒此前承诺得那么顺利。

“他们先是说要准备大场直播,来不及做(小主播的)直播了;结果到大场直播,我们的品只在早上播了2分钟,而且只有覃进展在,没有黄圣依和杨子。我当时问了,他们说我们的品下午会返场,然后才有同框,结果一直等到晚上,我们的品没有再出现过。”王女士说。

王女士告诉红星资本局,晟宸泽传媒曾提醒过他们爆单的问题,于是他们准备了价值170万元的腊肉产品,这些产品的保质期为180天,但最终只卖出去一单,销售额约100余元。

“说好了要播的没播,承诺的比例没完成,我们也拿不到同框的直播切片,晟宸泽传媒已经没有能力执行这份合同了。”王女士称,他们要求解约退款,但被晟宸泽传媒方面一拖再拖。

黄圣依工作室发声明

商家报警称已支付超3000万服务费

1月中旬,王女士赶往晟宸泽传媒在上海市的办公地,但发现其办公室内没有员工,且有经历相似遭遇的品牌商家也在这里蹲守。

王女士称,他们成立了一个群并发起接龙,从最新的统计结果来看,共涉及71个商家。其中,与部分商家签约的是上海好妈妈影视发展有限公司(下称“好妈妈影视”)。

宸泽传媒在门口摆的宣传海报 图由受访者提供

红星资本局注意到,近日,这些商家们陆陆续续在网上发声,引发了广泛的关注。

1月25日,黄圣依工作室发表声明称,1月16日,黄圣依和杨子是应抖影文化传媒(上海)有限公司(下称“抖影传媒”)的邀请,作为嘉宾到@表哥(覃进展)的直播间助力推介带货。

黄圣依工作室强调称,两人没有作出过任何形式的招商等授权以及任何保量等承诺,且两人全面履行完成了合约内容,包括约定的直播时长、需以嘉宾身份助力推介30个指定产品等。

“对于任何未经授权使用黄圣依、杨子肖像或名义进行任何形式的商业活动,我方将坚决追究其法律责任。”黄圣依工作室称,他们已第一时间敦促抖影传媒对各商家、各品牌方严格履约,及时妥善处理善后事宜。

另外,王女士告诉红星资本局,她已经报警,且拿到了《上海市公安局案(事)件接报回执》。

回执单显示:

XXX等代表60余名受害人至我经侦支队窗口报案称:2023年12月至今,好妈妈影视与多名受害者签订直播带货对赌协议,该协议规定如果直播带货未达协议最低金额,公司将按比例退款。受害人支付3000多万直播服务费,但该公司直播带货未达协议规定最低金额,也拒绝按对赌协议退款,故受害人认为好妈妈影视涉嫌合同诈骗案。

商家报警,警方已受案,图为警方提供的接报回执(图由受访者提供)

1月26日,红星资本局致电负责该案的警察,对方表示,已受案,现正处于侦查阶段,“在受案后,最长60天会有结果,是刑事案件就立案,不是刑事案件就不予立案。”

“因为这是经济案件,涉及到好几个账户,不单单是晟宸泽传媒的账户,我们要核实,现在资金流向没有全部出来。”上述警察对红星资本局说。

“我们没有跑路”

负责人:后续会安排其他直播场次

1月26日,红星资本局致电晟宸泽传媒的相关负责人王先生,他称,“因为现场有各种突发情况,1月16日这一场直播数据确实不佳,商家们的情绪就比较激动。”

对于未达承诺的销售数额且不退款一事,王先生解释称,合同不是针对单场直播的,“我们不可能把所有的希望寄托在一场直播中,而是会在合同期内安排主播持续地直播。”

红星资本局翻阅三份合同发现,合同内确实都标明了合作期限,如90天两场直播、90天三场直播、100天三场直播(有行业头部达人+明星的阵容),且可提供直播切片。

王先生向红星资本局表示,如果合作期限内没能达成所承诺的销售额,他们会严格按照合同执行、等比例退款,后续还会安排其他直播场次,也安排了员工制作直播切片。

而对于跑路的质疑,王先生称,前几天,有些商家直接围殴了他们公司的同事,“我们没有逃避,相关资料也提供给公安部门了,他们建议我们暂时不去办公,因为正面冲突不好。”

另外,当红星资本局问及晟宸泽传媒和好妈妈影视的关系时,王先生称,两家公司是一起的。

对于邀请杨子、黄圣依的抖影传媒,王先生表示,这家公司是相关活动的主办单位,而涉及电商的部分则由他们公司来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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