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调整公积金贷款首付比例:首套不低于20%】据“天津发布”微信号消息,天津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发布通知,调整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有关政策。职工申请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购买家庭首套住房的,应支付不低于住房交易价格20%的首付款;购买家庭第二套住房的,应支付不低于住房交易价格30%的首付款。该通知自2024年3月18日起施行,有效期5年。(中新经纬AP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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