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非马
FEI'S TALK
张颂文事件又有几个最新重要进展。
指控张颂文20多年前就家暴当时女友的匿名爆料人已注销某博账户,并发布道歉声明,承认自己全是道听途说。
被偷偷录音的女投资人现已起诉姜尘。
由张颂文参演的项目《日掛中天》、《谷雨》方面都有消息传来。
尤其,国家广电总局下属组织中广联的演员委也发布了重要声明,公布了他们的调查结果。
张颂文事件始末,这版是详细的长文(今天早前发的视频是精要版),我会先为大家细细梳理几项重要进展,再深入解析这桩舆论事件背后的两大重要问题。
线1,关于匿名爆料人
指控张颂文家暴前女友始末
一个网络ID叫“正义感让我发声”的匿名网友在姜尘爆料之后站了出来,他称:
早在2002年张颂文就殴打过前女友,是小他一级的s姓师妹。他称张颂文是伪善导师,有一次把小师妹打狠了,脸肿到不能继续拍戏,当时剧组就要报警,但小师妹说张颂文心里有病,怕他走极端打死她,于是组里有忌惮就没声张。戏拍完了,两人也分手了。最后这件事情传回了电影学院,产生了很不好的影响,还说张颂文班里的同学都很了解他这特性。
随后,这名爆料者先后贴出一系列信息与照片,这位所谓被家暴的前女友直指42岁的女演员舒燕,当年她拍的那部戏叫《忏悔的青春》。
而舒燕现已改名舒砚,由她参演的《蔷薇风暴》正在播出。而当年的男主演张璋则是白百何的现任丈夫,已改名为张思麟。爆料人说他就是知情人,还点名让白百何回去问问自己的老公。
作为自来水,顺便给这个剧打个广告,虽然它也有问题,有些情节设计也欠推敲,但整体而言,还是值得一看的。大概因为我是学新闻出身,也做过传统媒体,所以更有共鸣。我个人觉得,它再有不足,也比很多看不下去的烂剧强多了,谭卓和高叶在里面都表现亮眼。高叶醉酒示爱的戏分非常可爱,非常有突破,很不大嫂!
在我上篇文章《》里我就说了,这个爆料人所指控的事情要想调查清楚并不难。既然知情人众多,还传回了电影学院,那么问问当年的剧组成员,问问张颂文当年在电影学院的同学、老师、前同事就清楚了。
而一个值得提出的疑点是,既然这等恶劣行为已经传回电影学院,为何张颂文当时的助教一职丝毫没有影响?众所周知,2002年的张颂文,还是个nobody。
在我上篇视频发布后,有网友给我发来了一张截图,是北京电影学院2002级表演本科生,她说自己入校时,张颂文已毕业,在学校任助理教员,并在学校表演研究所兼职。她讲述了她所了解的张颂文。称他帮助同学,在学校老师和同学心里一直都是谦和有爱的。北京电影学院副院长王劲松的访谈纪录片里,曾讲过高职班学生毕业没地方住,他把自己的住所搞成上下铺宿舍,其中就有张颂文。如果按照爆料者所言学院都知道他打女演员,那么同学都会知道远离他,他也不会还在学校兼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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而早在前两天,我们看到中广联演员委发布了一则通告:我会注意到近期网络平台传播针对个别知名演员的热搜信息,经核实其中存在大量不实内容。人民日报的官微也转发了这个通告。
顺便说一下,这个中广联演员委,并非某些网友口中所质疑的“肉夹馍”委员会,而是国家广电总局主管组织的下属机构,现任会长唐国强,后面我再仔细解释。
那么,在这个通告发布后,爆料者又来到社交平台上质疑了:经核实,那为什么没人来联系我?在随后和网友的互动中,他表示自己第二天,也就是1月8号,会去给相关部门打举报电话。第二天,他贴出了通话记录。
图中标注为“总局投诉热线”的电话,他还录了音。
结果我去查了这个被爆料者标注为“总局投诉热线”的电话号码。根据百度查询结果,这是中广联合会客服电话。
中广联合会(中广联)又是什么单位呢?
全称是中国广播电视社会组织联合会,简称中广联合会。它是经中央编办批准、使用事业编制、由国家广电总局主管的社会组织。前身是中国广播电视学会。
它的办公总部就设在国家广电总局内,现任会长范卫平,是原国家广电总局的副局长、党组成员。
而我们前面提到的,发布调查通告的、被个别网友质疑为“肉夹馍”委员会“的中广联演员委,就是中广联合会中53个专委会之一。
你看,这位爆料人厘清事实、或者说表述事实的能力确实有欠缺。
将中广联的客服电话标注为总局投诉热线,还称“总局明确表示不在其处理范畴,还得是演员委”。
结果呢,在他还没来得及打通“演员委举报电话”前,他被联系了。
他称,跟他对话的是当时的主演之一,也是北电的,不让他提名字。
但他也称:他跟舒砚报了自己的身份,双方做了态度诚恳的沟通,他是服的。
总之,沟通结果就是,他发贴称:“有实证明张颂文没有打过舒砚,我的观点全错。”
这里面有个细节值得一提。在被联系、沟通之后,他就注销了微博账号。随后到豆瓣上注册了一个新账号发布道歉声明。
所以大家会看到我贴出的截图,有的来自微博,有的来自豆瓣。
那这位爆料者是怎么解释的呢,不妨看看他的道歉声明,我梳理几个重点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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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我所理解的“证据”没有能够被官方采纳,因为大都是第三方转述,我都不是当事人。
2,《青春的忏悔》主演之一联系了我,纠正了我的错误信息,制止了我的错误行为,并警告我不要以讹传讹,如果继续我行我素,即刻追究法律责任,视我的行动而判定。
3,停止扩散最好的方式就是即刻注销。但我仍欠了大家一份道歉!
4,本人郑重向张颂文道歉、向舒砚道歉,向张思麟道歉,向被我的自以为是带跑偏的广大网友们道歉。
5,如果有实在难以释怀的朋友,完全可以诉诸于司法,我都认。
这个爆料者,在发现自己所知道的,“事实证明全是道听途说”,并被警告停止以讹传讹之后,注销了微博,而为了表达道歉,又到豆瓣上注册了账户。
当然,也有豆瓣网友怀疑这个豆瓣新用户和微博爆料者不是同一个人。所以这个豆瓣网友贴出了通话记录的截屏。从这些时间线来看,我的调查和分析结果是,前后对得上。
当然,我现在的身份已经不是调查记者,而是一个自媒体博主,采访资源有限。对深挖细节有兴趣的专业媒体记者可以进一步深入采访调查核实。
另外,其实前两天,我就找到了舒砚的微博,发现她和张颂文在微博上是互关好友,所以当时我就对这个指控存疑。
线2:姜尘爆料的电话录音事件
接下来我再为大家梳理下:姜尘与所谓《日掛中天》投资人电话录音事件的进展。
电影《日掛中天》的导演是蔡尚君,主演是张颂文和辛芷蕾。电话录音中的女子,自称是《日掛中天》投资方之一,代表团队来和姜尘谈,要给钱解决问题。被姜尘拒绝。
这名女投资人在语音中抱怨,自家的女演员被潜规则上位的女演员替换掉了,而决定更换的人,正是张颂文。她还称自己听到张颂文某次在化妆间很大声音地骂投资人。
录音曝光后一直在网上挂着,很多网友都认为录音内容是指张颂文潜规则的女演员顶了别人。
当天,《日掛中天》的官微贴出声明:称从未授权任何人针对任何事进行沟通交涉,网络上以录音等形式发布传播的剧组相关言论与事实严重不符。
但是,姜尘的录音贴一直都没删除。
第二天,既出人意料,又不出人意料地,录音中自称投资人的女子与姜尘在微博上开始了公开的互斗,还贴出了更多的聊天记录。具体细节我就不一一详述了,蛮狗血的,我说几个关键点。
第一,电话中的女投资人,是合采文化传媒的总裁李子锋。至于她是怎么成为《日掛中天》投资方的,我后面再详细解释。
第二,两人的完整通话长达近31分钟,李子锋自称不知道电话被录音了,而被贴出来的是经过姜尘恶意剪辑的,要求姜尘删除。
第三,李子锋解释说她没有指张颂文潜规则,说的是张颂文的朋友。
第四,李子锋正式向张颂文道歉,向剧组道歉。
后来李子锋清空了自己的微博。而姜尘的相关微博都还在,包括那则经过剪辑的电话录音。今天(1月9日),李子锋发布声明,已正式委托律师起诉姜尘侵犯她隐私权。
线3:《日掛中天》剧组已启动法律程序
接下来可以说说这位李子锋是怎么成为《日掛中天》的投资方之一的。
该片的制片人马双发布了朋友圈,被晒到网上。
她去年五月份接手这个项目,七月开机,八月底杀青。她接手项目时,有一些资方已经存在了。他们只和北文投张昊签了合约。张昊后来找了李子锋。而他们作为主控方与李子锋之间并无合约关系。
她说:李的不专业行为严重影响了项目的声誉,也伤害了张颂文老师。
目前出品方已经启动了法律程序,制片方也将采取法律手段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她遗憾表示:一个正经的电影项目变成了花边新闻,无语且悲凉。
线4:《谷雨》剧组没换张颂文
正常拍摄中
此外,由井柏然、张颂文主演的反腐剧《谷雨》上月中旬开机,目前正在拍摄中,张颂文再度出演反派,而导演是执导了《人世间》的李路。该剧已确定在央视播出,因此也被看作为待爆大热剧。
在指控张颂文的多个黑料信息出来之后,有网友爆料正在拍摄中的《谷雨》换下了张颂文,并上了热搜。豆瓣上,剧组演职员信息中,张颂文被更换成了蒋奇明。一时传言四起。
随后《扬子晚报》采访项目相关人士:回应没有接到换角通知。
看男一号井柏然的微博,含有“张颂文”的《谷雨》海报,一直在。
现在再看豆瓣,张颂文又被换了回去。
我搜了一下,原来网上有人专门承接这种编辑豆瓣词条的业务,小广告中写着:“内容您定,100%通过”,还“售后无忧”。
目前《谷雨》正常拍摄中。
线5:张颂文税务风波
至于网传的张颂文税务风波怎么看,在中广联演员委的通告里我们看到这一句话:涉税问题应以国家有关税务部门公布为准,谨防涉税事项欺诈。
反思:媒介伦理失范与法理问题
张颂文深陷多个黑料事件,从被爆料到发酵传播,我认为无论从媒介伦理层面,还是从法律法理层面,都很值得深入反思。
就像中广联演员委的通告里说的,演员作为公众人物应受到社会公众的依法监督,但任何人不得违法炮制、捏造和传播虚假信息。
我自己本科是读的新闻,毕业后的第一份工作就是调查记者,写了很多批评报道,我非常支持舆论监督。至于自媒体时代的“互联网升堂”,虽然因为缺少“信息把关人”的角色,很容易造就冤假错案,但我还是认为,这是一种有效的、也应该被保留的舆论监督路径。但是,为了它不被人滥用、非法利用,就一定要坚持“证据”流程,提倡“爆料必须带证据”,让这种证据意识深植人心,让“看证据说话”成为一种人人信守的约定。
网民也好、自媒体大V也好、平台也好,都应该基于此来看待与处理相关的指控信息。关于这部分,我上篇文章《》写得更具体。
对指控人而言,上证据才是伸张正义最有效的办法。也是对网民、对社会负责任,不浪费我们的司法成本、社会成本。
当然,也有网友会说,像家暴、性骚扰这种是很难取证的,而且当事人也可能是多年后才有了勇气去揭露与抗争。那怎么讨回公道?从感情上,我非常理解这种想法,但我还是要说:坚持程序正义,强调规则的确定性,很重要。怎么强调都不为过。
为什么?因为从法理上讲,一旦不坚持规则、不坚持证据制度,以损失“程序正义”作为代价,看似也许可以让个别案件的实质正义得到实现,但是,从长期后果看、从整体的公平性来看,破坏“程序正义”的后果是灾难性的。因为它将给掌权者的徇私枉法,打开便利通道。它将带来难以约束的司法腐败,极大地扰乱社会秩序,而这种失序的代价,是整个社会难以承受的成本。所以,法律思维会强调用长远的、整体的眼光去处理当下的具体案件。毕竟,法律是天下公器,它从一开始就是以整个社会为对象来设计的。
如果我们用法律思维看待世界,还会明白法律的事实并不等于客观真相。追求绝对真相的司法成本是巨大的,在实践中也根本无法操作。所以,法律才设计了一整套精密的证据制度来裁定“法律的事实”,并在这个基础上作出审判。
那么首先,从举证责任来讲,一般原则是谁主张谁举证。比如姜尘指控张颂文家暴、灌酒诱奸,那么举证责任就在姜尘。而张颂文,却没有责任去证明自己没做什么。
其次,证据必须有效力。复杂的不多说,它至少必须符合证据资格。至于说证明程度和证明标准问题,那需要法官来权衡裁定。
你像这次的张颂文黑料事件,它事实上就成了一桩由姜尘和匿名爆料者们发起指控,并由网民们参与“公审”的舆论监督事件,那你就必须得讲证据、讲程序正义。“网民裁判们”如何去裁断爆料指控,它们在多大的可能性上“属实”?就是看证据——它们是否有足够的证据资格?对“事实”的证明程度如何?
有法律常识和法律思维的人,不因情感或性别而左右,而是通过证据来下判断。
共勉。谢谢阅读。进入我的视频号主页,即可观看相关视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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