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世纪七八十年代,随着改革开放的号角吹响,人们的生活水准在不断提高的同时,精神文明需求也在不断提升,中国电影行业开始进入了一个新的巅峰,电影随着时代的发展达到了前所未有的辉煌时期,许多电影演员也逐渐走入了大众的视野。当时有位青年演员因主演《创业》、《夕照街》等影片,曾与唐国强、刘晓庆、陈冲等11人被评为“全国优秀青年演员”,红极一时。他就是今天故事的主人公,曾经红遍大江南北的男演员迟志强。

迟志强出生于1958年,是黑龙江人,生性开朗的他从小就很喜欢舞台和演戏。1972年,迟志强初中毕业,迫不及待地便开始了他的追梦之旅。经过重重考核和选拔,他后来顺利成为了长春电影制片厂的一个演员。 1973年,迟志强的第一部影片《艳阳天》播出,英俊的外表、精湛的演技,使他受到了很多观众的喜爱,这部影片当年荣获“飞天奖”最佳电视剧奖,一时之间迟志强风光无限。可是就在他的演艺事业蒸蒸日上时却迎来了人生的转折点。

上世纪八十年代,因为刚刚改革开放不久,社会上有很多犯罪活动,其中的典型代表就是河北的“菜刀队”与湖南的“斧头帮”。为了还社会一个长治久安,1983年,全国范围的“严打”开始,所有罪行全部从重处罚。 1983年10月,正在拍电影的迟志强被警方逮捕,随后他因犯“流氓罪”被依法判处有期徒刑四年,从著名演员沦落为一名阶下囚,命运就像跟他开了个天大的玩笑。那么,作为当红的演员,迟志强为何要如此自毁前程,在其犯罪背后到底有着怎样的故事呢?

原来随着名气的增大,迟志强身边围绕着的莺莺燕燕越来越多,风华正茂的他是许多豆蔻少女仰慕的对象,大家都争相邀请他去参加宴会,喝酒、跳贴面舞。按理说,用如今的眼光来看,这是年轻人的正常社交活动,可是在当时“严打”的社会环境下,迟志强的这种作风并不被大众所认可。 后来迟志强与一位姑娘在双方你情我愿的状态下发生了关系,用今天的眼光来看,这无可厚非,但当时的人们却认为这是“乱搞男女关系”,还有人检举他们是聚众淫乱。就这样,迟志强被以“流氓罪”判处有期徒刑四年。

其实因为女方坚持自己是自愿的,所以迟志强本可以不用坐牢,谁曾想媒体撰写了一篇《银幕上的明星,生活上的罪犯》的新闻报道,让这个昔日风光的明星一时间成为了人们茶余饭后的谈资,警察也不得不对这起案件重新做了审查,1984年,南京中院对迟志强判处有期徒刑四年。 在服刑期间,迟志强因为真心悔过而被提前释放,但出狱后他已经无法再拥有过去的辉煌了。好在有一昔日的朋友救他于水火之中,他得以重回长春电影制片厂,然而他此后的演艺生涯并不顺利,也难再回到以前的辉煌。不过,因为他热爱电影事业,所以在这之后他一直都活跃在影视界,拍了诸如《代理县长》、《虎刺红》等作品。

83年“严打”期间,一切罪行从重处罚,所以当时的背景下迟志强锒铛入狱。现在看来,当时的“严打”的确起到了震慑犯罪分子的作用,还了广大老百姓一个风清气朗的生活环境。对迟志强来说,人生就是如此奇妙,有的时候我们只要走错一个岔路口,命运便会指引着我们走向一个与我们预想的完全不一样的终点。 参考资料: 《影坛浪子公开露面,迟志强再做演员》、《迟志强:坎坷人生铁窗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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