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融界5月21日消息,ST阳光发布异动公告,公司股票于2024年5月17日、5月20日和5月21日连续3个交易日内日收盘价格跌幅偏离值累计达到12%,属于股票交易异常波动情形。此外,公司股票在2024年5月8日至2024年5月21日期间,连续10个交易日内4次出现“连续3个交易日内收盘价格跌幅偏离值累计超过12%”的同向异常波动情形,被认定为交易严重异常波动。风险提示中指出,江苏阳光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内部控制审计报告被立信会计师事务所出具否定意见,同时控股股东非经营性资金占用17000万元。因此,公司股票自2024年5月6日起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

本文源自金融界AI电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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