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融界2024年5月11日消息,伊春中盟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因环境管理台账无法提供,未按照要求记录,被伊春市生态环境局罚款人民币9000元整(¥9000元)。

据公告内容,伊春中盟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未能按照要求建立环境管理台账记录制度,如实记录主要生产设施、污染防治设施运行情况以及污染物排放浓度、排放量,环境管理台账无法提供。

伊春中盟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违反了《排污许可管理条例》第二十一条第一款与第三十七条第一项的规定,构成了未建立环境管理台账记录制度以及未按照排污许可证规定记录的违规行为,经伊春市生态环境局审批,决定对其进行罚款,金额为人民币9000元整(¥9000元)。

本文源自金融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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