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11日,河北容城县一名父亲带儿子跟团骑行时,男孩不慎摔车遭对向行驶汽车碾压后死亡。9月3日,红星新闻获悉该涉案司机因涉嫌过失致人死亡罪已被批捕。司机姜某某的家属孙先生称,事发当日姜某某从工地加班后回家,没想到路上就发生了意外。

河北一男孩骑行摔倒被车碾压身亡(视频截图)

据孙先生提供的拘留及逮捕通知显示,事发当日姜某某就因涉嫌过失致人死亡罪被刑拘,8月25日姜某某被检察院批捕。孙先生称官方曾组织调解,他们一家凑钱希望给死者家属做出补偿,但最终钱被退回。

孙先生称事发路段虽然没有交付使用,但事发前就已经长期有车辆通行。据公开的画面资料显示,事发路段自2024年4月时就已经有车辆在该路段内行驶。

红星新闻记者了解到,涉事司机姜某某的妻子患有白血病,自2016年起就在接受治疗。孙先生称事发后他们一直没能见到死者家属,但他们希望能够当面道歉,尽全力弥补。

延伸阅读

近日,河北一男孩骑行时意外摔倒被对向车道汽车碾压身亡的视频在网上热传。经顶端新闻记者核实,事发地位于河北容城县贾光乡南后台村附近。

8月14日下午,顶端新闻记者联系到贾光乡人民政府,工作人员表示公安部门正在调查中,容城县公安局政务部门也表示事件正在调查。

据潇湘晨报报道,事发路段相关工程招标公司工作人员称此工程还未验收,容城县交通运输局也称此路段未进行移交。

村民:事发道路还在施工中

顶端新闻记者在相关视频中看到,8月11日上午6时许,一名骑行者在接近中线时不小心摔倒进入对面车道,之后遭对向行驶汽车碾压。另外两条视频显示,倒地被碾压的骑行者是一位男孩,视频中男孩躺在地上,头部周边有大量血迹。

8月13日,经河北容城县卫健局信息宣传组确认,男孩经抢救无效死亡。

8月14日下午,顶端新闻记者联系到一位事发地附近的村民,他向记者确认,出事道路是当地的防洪堤,目前是施工方未完工未交付使用的状态。针对此说法,顶端新闻记者先后联系了容城县交警大队和容城县交通局,工作人员都回复称不清楚情况。

上述村民告诉顶端新闻记者,附近村民基本都清楚道路还在施工中。该村民还表示,事发前,事发道路的第二条路口被人挪开,目前这条路已于今天早上再次被封锁。

“我们每天早晚都有人上去乘凉,如果没有偷越的车辆还是很安全的,毕竟自行车电动车不会给人造成多大伤害。”该村民告诉顶端新闻记者,该条道路位于雄安新区和定兴县交界,来往车辆较多,因为道路没有红绿灯和限速,很多人会选择走这条路。

顶端新闻记者在当地居民孙先生拍摄的视频中看到,事发路口是被封锁的状态,道路旁多处也有限速15km/h的标识,现场还有施工的吊机在作业,现场也有写明“所有人员车辆禁止入内”的标语。

当地居民表示,事发道路有禁止人员车辆通行的标语(受访者供图)

孙先生告诉顶端新闻记者,该条道路北面是河,南边是雄安新区,道路还未完工,基本没有减速带,“它左右两边的所有上下口基本上都是封死的。但是东马营这边有一个口是开着的,到了白沟那块有一个口也是开着的,别的地方基本上都是堵死的。”孙先生表示,有个别的开口是村民为了便利,把封死的口捅开后上这条道路。

律师:路段设有禁行标志路障,司机可能承担主要或全部责任

顶端新闻记者注意到,此次事故的现场视频经网络传开后,引发了众多网友的关注。其中有网友称先前有人劝说过男孩父亲,表示男孩太小不适合骑行,但对方未接受网友建议。也有网友称,司机行驶的道路是未交工验收路段,理应承担其法律责任。

上述接受顶端新闻记者采访的村民和孙先生都表示,此条道路上骑行车辆较多,“这些骑行的一般都是在凌晨的4、5点钟出发,到南后台歇十分钟左右,然后往回走,基本上在早上7点到7点半以后,(路上)基本就没有骑车的人了。”孙先生表示,道路施工人员大约在上午8、9点开工。

针对众多网友关注的事故责任划分的问题,顶端新闻记者采访了北京市中闻(长沙)律师事务所律师刘凯,刘凯表示,如果该路段明确设有禁行标志、路障等,司机仍然擅自进入未开放的道路,并因此发生事故,司机可能会被认定为承担主要或全部责任。而在未开放的道路上骑行,男孩及其监护人可能也会被认为有一定的过错。

事发路段尽头设有路障

如果男孩在未开放的道路上骑行,尤其是未遵守安全规定或进入明显不安全的路段,男孩可能被认定有一定的过错,但鉴于未成年人在法律上的特殊保护,其责任通常较轻。监护人有责任确保孩子在安全的环境下活动。如果监护人允许孩子在未通车的道路上骑行,尤其是明知该路段不安全的情况下,监护人可能会被认为未尽到合理的监护职责,从而承担一定责任。

刘凯表示,在未开放的道路上组织骑行活动,组织者应充分评估道路的安全性。如果组织者未能确保活动在安全的环境中进行,未告知参与者潜在的危险,或未采取必要的安全措施,可能被认定为疏忽,进而承担相应的责任。

此外,如果事发路段属于未验收的施工路段,工程的业主方和施工方未在未验收的道路上设置足够的路障、警示标志或封闭措施,导致车辆或行人误入,工程方可能会被认为未履行安全管理责任,从而承担较大的责任。如果事发路段属于施工区域,且施工方未采取必要的安全措施或未及时封闭道路,施工方可能被认定为存在安全管理方面的过失,进而承担责任。

针对该事件的最新进展,8月14日下午,贾光乡人民政府的工作人员和容城县公安局政务部门都回复顶端新闻记者称,此事件正在调查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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