观点网讯:4月28日,宝龙地产控股有限公司在港交所发布整体解决方案的进展公告。

公告显示,于同意费用截止日期(即2024年4月26日下午五时正),持有范围内债务未偿还本金总额88%以上的计划债权人已签署重组支持协议。

宝龙地产表示,适用的同意费用须于重组生效日期或之前支付,前提是计划债权人(其中包括):(a)根据重组支持协议的相关规定持有或已获得符合条件的参与债务;(b)于计划会议上(不论亲身或委任代理出席),以其于记录时间所持有符合条件的参与债务(倘适用)的全部总额投票赞成该计划。参与债权人在计划会议上(不论亲身或委任代理出席)未就其当时持有符合条件的参与债务的全部总额投票(无论是弃权、投反对票或不出席)赞成该计划,将无权获得任何同意费用;及(c)并无行使其权利终止重组支持协议,亦无于任何重大方面违反重组支持协议的任何相关条款及条件。

宝龙地产宣布,就该计划进行召开聆讯,届时将寻求中华人民共和国香港特别行政区高等法院颁布命令以召开计划会议,以便计划债权人审议并酌情批准(无论有否修改)该计划;法院聆讯定于2024年7月18日上午十时正(香港时间)进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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