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经济网北京5月18日讯 深交所网站昨日发布了关于终止对东实汽车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东实股份”)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主板上市审核的决定。

    

  深交所于2023年5月25日依法受理了东实股份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主板上市的申请文件,并依法依规进行了审核。 

  日前,东实股份向深交所提交了《东实汽车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撤回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主板上市申请文件的申请》,保荐人向深交所提交了《国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撤回东实汽车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主板上市申请文件的申请》。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发行上市审核规则(2024年修订)》第六十二条的有关规定,深交所决定终止对东实股份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主板上市的审核。 

  东实股份主要产品包括商用车和乘用车车身、底盘、动力等三大系统零部件,以及少量工装销售及零部件加工服务,凭借强大的技术实力、稳定的产品质量、快速的响应能力、规模化生产能力和优质的服务保障能力,满足客户多样化的产品需求。 

  截至招股说明书签署日,德盛16号持有公司10,800.00万股股份,占公司股本总额的60.00%,系公司控股股东。报告期内,德盛16号持有公司60.00%股权,能够依其所享有的表决权对公司形成控制;鉴于单一最终持有人持有财产份额的比例低,且德盛16号权力机构不存在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德盛16号无实际控制人,进而导致公司无实际控制人。 

  东实股份原拟在深交所主板公开发行新股不超过6,000.00万股,不低于本次发行后公司总股本的25%;原拟募资179,834.89万元,用于超高强钢热成型生产线扩能建设项目、内高压成型生产线建设项目、轻量化底盘部件产品扩产项目、汽车安全系统产品扩产项目、研发试验中心建设项目和补充流动资金。

    

  东实股份的保荐机构(主承销商)是国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保荐代表人是张运强、谢金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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