古代很多肉不能吃,牛肉朝廷禁止吃,猪肉有钱人看不起,羊肉吃起来膻,只有这狗肉是老百姓最爱的肉。狗不像猪牛羊那么难养,只要一点剩饭就能养活,还能帮主人看家护院,所以每家每户都养狗。 古代还没有动物保护意识,狗在他们眼中就是食物,于是就衍生了专门杀狗的职业,这个职业就是“狗屠。”

历史上有很多名人都是狗屠出身,著名刺客高渐离以前就是狗屠,《史记》记载:“荆轲既至燕,爱燕之狗屠及善击筑者高渐离。”另外一个命人樊哙以前也是狗屠,“哙沛人也,以屠狗为事。” 狗屠天天杀生一直以来都被人瞧不起,尽管如此,他们并没有心生怨念,反而为人非常仗义,荆轲刺秦王失败被侍卫所杀,身为好朋友的高渐离为完成荆轲遗愿不惜冒着生命危险进宫再刺秦王,虽然他也失败了但他对朋友的仗义之心让人感动。樊哙也是一样,当刘备在“鸿门宴”上遇到危险,他挺身而出把刘备带走,狗屠别的优点不说,仗义这个优点是大家看得见的。

明朝诗人曹学佺曾写过一幅对联,对联的上联是这么说“仗义每多屠狗辈”,意思是讲义气的人大多是从事卑贱职业的普通人,曹学佺之所以会这么说,里面还包含了一个故事。明朝,桂林封地的皇亲国戚带起了饲养恶狗的风气,他们养恶狗又不好好管,总是放任恶狗随便撕咬路人,还很多无辜的百姓被咬死咬伤,但他们害怕皇亲国戚的身份又不敢告状,即使告状当地官府也不敢管他们只好吃哑巴亏。 1595年,21岁的曹学佺上任广西右参议,他遇到一件案子,一个秀才被皇亲国戚的恶狗追赶,不管他跑得有多快,两条腿始终没有四条腿跑得快,恶狗一跃而起朝他的脖子咬去,就在恶狗快要咬到脖子时,一个屠夫实在看不下去一刀砍向恶狗将恶狗砍死。

皇亲国戚的家奴看恶狗死了他们回去肯定要担责,他们就把屠夫和恶狗的尸体带去官府让官老爷判屠夫偿命,审理这件案子的官老爷就是曹学佺。曹学佺为官公正严明,没有看在恶狗主人的份上偏袒家奴,按照法律办事判屠夫无罪释放,并要求皇亲国戚赔偿秀才医药费。皇亲国戚肯定不服曹学佺的判决,就要求他择日再审,可过了几天再审事情发生了惊天转变。 曹学佺再审时,秀才竟然当场更改口供,说那天他正在和皇亲国戚的狗玩耍,是屠夫不分青红皂白将狗杀死,曹学佺看秀才才隔几日就像变了一个人,猜到他很可能被皇亲国戚收买了,就对他动了一点刑,秀才被打了几板子感觉要撑不下去了就承认是皇亲国戚收买了他,曹学佺勃然大怒,判秀才给皇亲国戚当狗,判屠夫依然无罪。

曹学佺审完这件案子心情很沉重,他自己也是读书人,而且还是个进士,却没想到同样是读书人的秀才把书本上学到的礼义廉耻全部忘记,在金钱面前连自己的救命恩人都能出卖,他又气又恼就在纸上写下了“仗义每多屠狗辈,负心多是读书人”这幅对联,用后一句话来讽刺有些读书人背信弃义。 曹学佺这个故事当中的秀才很像北大教授钱理群口中的“精致的利己主义”,他所说的精致的利己主义是一些大学中高智商、世俗、老道,善于利用体制达到自己目的的人,他们一旦掌握权力比一般贪官污吏危害更大。

钱老说的没错,现在大学有的读书人太世俗老道,已经背离了读书是为了学知识明事理懂是非的初衷,是为了更好获得金钱权力去读书,一旦这些人毕业走向社会,他们很可能像文中的秀才一样,哪怕只有一点蝇头小利他们就能做出违背良心的事,他们还偏偏高智商比一般的坏人更善于伪装,其他人还不一定能认出他们的真实面孔,这样的人如果真的存在在我们身边光是想想都害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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