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6月4日,根据江苏证监局公告,弘业期货一名员工蒋越在任职期间,私自通过个人微信向客户提供有关期货的交易品种、交易价格、交易方向的建议与指导,未充分揭示期货交易风险,违反了《期货从业人员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因此,江苏证监局决定对其采取出具警示函行政监管措施,并记入证券期货市场诚信档案。

本文源自金融界

友情提示

本站部分转载文章,皆来自互联网,仅供参考及分享,并不用于任何商业用途;版权归原作者所有,如涉及作品内容、版权和其他问题,请与本网联系,我们将在第一时间删除内容!

联系邮箱:1042463605@qq.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