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市是罗马文明的重要载体,如果没有城市,罗马文明就无法延续,因此,在一定程度上,罗马化其实就是城市化。帝国早期发生的城市化运动,也就是罗马化运动的主要方面,实际上是罗马人在征服的土地上建造具有罗马特点城市的建设运动。在横跨亚非欧的广阔疆域内,如雨后春笋般地出现了严格按照罗马城市规划布局、充满罗马式建筑的城市,人们觉得罗马城以外忽然间产生了无数大小不同的“罗马”。 一、城市的规模 因为缺乏相关资料,目前学者还无法统计出罗马帝国在城市化运动中,究竟建立了多少城市。但是从有限的记载中,我们还是能够窥见帝国时期罗马城市化运动的大概情形。罗马城是帝国所有城市中最辉煌、最令人惊叹、最令人称颂的一个,在其辉煌时期,罗马城的人口总数曾经达到100万以上,在西方城市发展史上可谓是前无古人。比较而言,以前的古希腊城邦则规模较小,人口不多,雅典人口总数不到30万,还不到罗马城的1/3。

此外,帝国时期“能与罗马城媲美的有那些最富足、最繁荣的行省首府:埃及的亚历山大里亚、叙利亚的安蒂奥克、小亚细亚的以弗所、阿非利加的迦太基、髙卢的里昂。稍逊于此的有东西两方数以百计的美丽的大城市。”并且,罗斯托夫采夫列举了其中近百个见于文献记载以及考古发现的城市名称。据估计,帝国早期,在罗马统治的广阔疆域内,至少有100座以上的城市是繁荣的。如果再加上那些称不上繁荣的城市,城市的数量是惊人的。“有人估算,罗马帝国版图最大时候,境内城市数量不少于1000个。”这些城市无疑都是罗马城市化运动的显著成果。 二、城市的建设 罗马化是一个长期、渐进的过程。在此过程中,许多因素发挥了充当罗马化载体和推进者的作用。帝国早期,皇帝多数都鼓励城市发展,推广罗马文明的生活方式。城市化,即建立殖民地和授予当地公社以自治城市的身份,是早期元首们对西班牙政策的最有影响的因素之一。就西班牙行省城市发展罗马化而言,开端于凯撒时期,奥古斯都时期达到高潮,此后罗马诸皇帝继续执行城市化政策。西班牙行省城市罗马化主要表现在建立殖民地和授予当地公社自治城市地位两个方面。

从公元1世纪中期开始,帝国统治阶级出于政治权宜之计和地区地缘政治考虑而实行的城市化政策逐渐引起了伊比利亚半岛大部分地区的城市化运动。凯撒和奥古斯都从以下两方面开始了这个过程。一方面,他们将罗马公民安置在远西班牙行省一些新建立的殖民地,而在鲁西塔尼亚和近西班牙行省安置罗马公民的殖民地就要少得多;另一方面,他们将自治城市地位授予给远西班牙行省一些先前就己经存在的当地地区,而在近西班牙行省则授予的数量要少得多。此后,提比略、克劳狄和伽尔巴统治时期继续开展这样的活动,只不过是断断续续的,最后,由韦斯帕芗将拉丁权利授予给伊比利亚半岛的所有自由民。 这一政策的推行,导致了两个结果。一方面,城市数量不断增加。帝国早期,西班牙行省不断受到罗马文明的“熏陶”,城市建设发展起来,这些城市仿效罗马城,成为罗马城的复制品。据统计,在帝国早期,西班牙大约有城市690座。根据爱德华·吉本的记载,仅西班牙一处,罗马化以后,重要的城市有40座,次要的城市293座,高卢约有大小城市1200座,意大利约有1197座。

并且有相当数量的城市是罗马人成为这里的主人后新建的,我们甚至从城市的名字就能看出罗马的印记,例如,萨拉戈萨在西班牙语中的意思是“凯撒-奥古斯都”。这里的建筑无论从形式,还是内容上看,都是对罗马建筑的翻版和复制,一般无二。在韦斯帕芗时期,由于他将拉丁公民权授予给半岛内部所有的自由民,这一措施更是促进了西班牙行省城市的发展,当时西班牙己经有了不少于360座城市,村庄和农场的数量也是相当地多。 正如威尔·杜兰所言,“罗马在西班牙以及其他地方的统治,最显著和出色的结果,就是城市的大量增加或扩展。”在贝提卡行省,有卡尔提亚、蒙达、马拉卡、意大利卡、科尔杜巴、伊斯帕里斯、加的斯。此外,罗马人统治下,里斯本逐渐成为一座规模庞大的港口城市,梅里达是现今保存古罗马遗迹最完整的西班牙城市。 随着城市数量的增加,城市人口也发生了相应的变化。公元1世纪,西班牙比较重要的城镇和地区的人口发生了缓慢而持续的变化。人口逐渐集中于大多数位于半岛南部和西部的几个较大的中心城市。而那些古老的城市,特别是位于埃布罗河河谷的城市,如努曼提亚、伊莱尔达、奥斯卡、萨贡图姆则日渐减少,韦斯帕芗统治时期所授予拉丁权利又促进了这个过程,通过授予权利给城镇中的富人,提升了半岛南部的地位。

另一方面,城市自治体系不断完善。奥古斯都时期,西班牙行省当地城市获得自治城市地位己经颇见成效。这种发生在凯撒时期最后几年之后并且首先是在奥古斯都统治时期的变化,或许可以由老普林尼提供的城镇名单来解释。根据老普林尼的记载,在贝提卡有9个殖民地城市、10个罗马公民自治城市和具有“古老”拉丁权的27个城镇;在近西班牙行省(包括巴利阿里群岛)有12个殖民地、15个罗马公民自治城市和20个明显没有古老拉丁权利地区,在鲁西塔尼亚有5个殖民地、1个罗马公民自治城市和3个有“古老”拉丁地位的公社。 三、城镇的发展 在奥古斯都统治的最后几十年,一些城镇获得了它们的城镇特许状,这些城市并没有记录在普林尼关于起源较早的城镇的名单中。例如,塞哥布里加是凯尔特-伊比利亚最重要的中心之一,它的居民组成一个移民公社;无论如何,从铭文的记载,我们推论出塞哥布里加已经获得了自治城市的地位,到公元12年或公元14年时己经由4人团和营造官进行管理。

韦斯帕芗统治时期,他将将拉丁权利授予给伊比利亚半岛的所有自由民,这无疑又进一步促进了城市自治体系的完善。尤其从图拉真到康茂德时期,这是西班牙行省自治城市体系最有效的时期,当地城市积极渴望追求荣誉,他们被授予荣誉或者由于建立了公共建筑物,或者因为慷慨赠与,抑或永久的慈善行为。也就是在这个时期,西班牙行省城市中最宏伟的建筑建立起来,或是由于帝国的慷慨,或是由于个人或公社的贡献。 随着城市体系遍及整个西班牙行省,己经完全取代了过去那种松散的城市组织,而那些半岛上原有的王国己经不复存在,而且几乎不被提及。在293个属于近西班牙行省的公社中,179个具有明确的城市章程,作为殖民地城市、统治城市、拉丁或联合城市,或仅仅是纳贡城市。其余的尽管缺少城市中心,但是也有明确的范围和某种地方自治。而且,这些城市的名字常常与那些古老部落的名字相一致。而在更加发达的贝提卡行省,尽管它的面积只有塔拉科南西斯行省的1/4,但是仍然拥有175个城镇,其中包括9个殖民地,27个有拉丁权利。鲁西塔尼亚省有45个公社,其中包括5个殖民地,3个拉丁城镇。

到公元1世纪末,贝提卡和鲁西塔尼亚行省的城市已经完全罗马化了。就城市而言,在南部西班牙几乎就没有严格的罗马体系之外的痕迹出现。由此可见,贝提卡行省无疑是西班牙三行省中城市化最彻底的行省。并且,罗斯托夫采夫也认为,“西班牙是最古老的罗马行省,西班牙被罗马人完全都市化了,所有西班牙部落和城镇都从韦斯帕芗手中接受了拉丁权利。毫无疑问,西班牙一部分地区已彻底罗马化和都市化。” 总结 罗马帝国早期,随着数以百计的城市纷纷建立,行省而貌为之焕然一新,呈现出与以前完全不同的特征。西班牙行省城市发展的罗马化具有重要意义。城市罗马化加速了西班牙各氏族部落的解体,加强了罗马帝国对西班牙行省的政治统治,巩固了帝国的统一;促进了西班牙行省的经济发展,使得西班牙行省己经完全融入到帝国的经济体系中,并且在帝国经济格局中占有重要地位;同时,还奠定了西欧城市复兴的基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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