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联纲光电在申请创业板上市过程中,因其实际控制人持股比例较高而受到深圳证券交易所的关注。保荐人中信证券及其他中介机构回应称,自2021年以来,已有8家公司的实控人持股比例在90%至100%之间,且在二次质询中否认了混淆概念“蹭热点”的行为。

然而,这一回复引发了部分自媒体的负面舆情,被贴上了“硬刚”、“怒怼”、“逼宫”等标签。深圳证券交易所于3月22日宣布,因联纲光电对公司治理有效性、财务内控合规性、信息披露等问题的回复内容不够清晰,决定对保荐人进行现场督导。

南京大学法学院教授缪因知发文指出,作为一线监管者,深交所对联纲光电的治理、财务、信披等方面提出疑问,是其职责所在。被监管方如保荐人等有权并有责任基于事实和法律做出回应,这是法治社会中监管与被监管双方互动的常态。这种对话有助于提升监管专业度,防止权力滥用,同时维护被监管者的合法权益。

在缪因知看来,在注册制下,信息的双向互动对市场尤为重要。问询函旨在督促企业充分、准确、完整地披露信息,而非代替投资者判断企业价值。类似毕业论文答辩的过程,问询与回复为投资者提供了关键信息,帮助他们自主评估投资风险。

关于内部人高比例持股的问题,缪因知认为,实控人持股比例高并不违反任何法律规则,甚至很难说违反某种法律原则。在他看来,实控人持股比例高意味着企业控制权的高度稳定,有助于监管的落实。实控人收益与其持股比例正相关,但这本身并无问题,因为收益差异仅体现在上市前的股东分配上,不影响公众投资者利益。投资者对实控人持股比例的看法各异,有人担忧“突击入股”现象,有人青睐创始人高度掌控的企业。实控人持股比例的高低只是代表了不同的公司类型,投资者可以根据自己的喜好选择是否购买该公司股票。

缪因知指出,交易所的问询是正常的监管流程,而中介机构的回复不应被过度解读为冲突或“逼宫”。个别自媒体使用夸张词汇描述事件,炒作、煽动企业和监管部门之间的对立,推动事态升级,是对正常市场秩序和营商环境的妨碍。“看见别人对监管机构予以正常、专业、依法的回应,看到别人不‘舔’,个别人就大惊小怪,进行炒作。”他表示。

在缪因知看来,正常的市场环境中,应对企业和监管机构的专业、依法互动持包容态度。相关部门在面对不正常的舆情时,应进行实事求是的分析,避免干扰市场专业机构的正常行事,维护发行注册制的正常运行。

本文源自金融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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