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经纬5月21日电 深交所21日向宇新股份股东曾政寰下发监管函。此前,广东证监局已责令曾政寰改正。

  监管函截图

  深交所指出,宇新股份2024年4月3日披露的《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减持至5%以下暨权益变动的提示性公告》显示,曾政寰于2024年3月28日至4月2日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累计减持宇新股份148.21万股,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0.39%。本次权益变动后,曾政寰持有公司股份数量由2004.25万股减少至1856.04万股,持股比例由5.22%下降至4.83%,不再是公司持股5%以上股东。

  深交所表示,宇新股份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卖出公司股票,在持股比例下降至5%时未按照《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2020年修正)》第十三条的规定及时停止卖出并履行披露义务,违反了《股票上市规则(2023年8月修订)》第1.4条、第3.4.1条的规定。

  同日,因上述违规事项,广东证监局下发《关于对曾政寰采取责令改正措施的决定〔2024〕47号》。

  广东证监局指出,曾政寰上述行为违反了《证券法》第六十三条第一款、《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第十三条第一款的规定。根据《证券法》第一百七十条第二款、《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第七十五条的规定,决定对曾政寰采取责令改正的行政监管措施。

  宇新股份官网介绍,公司成立于2009年10月,现已建成多套LPG深加工产品生产装置,主要产品包括甲基叔丁基醚、异辛烷、顺酐、乙酸仲丁酯、异丙醇等。

  财务方面,2024年第一季度,宇新股份实现营业收入18.18亿元,同比增长22.87%;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7306.92万元,同比下降31.78%。

  5月21日,宇新股份震荡走弱,收跌2.87%报14.53元,最新市值56亿元。(中新经纬AP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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