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众网记者 谭文凯 通讯员 吕鸿飞 青岛报道

为进一步加大创业担保贷款政策扶持力度,为更多创业者及小微企业提供贷款融资扶持,激活市场主体创新创业动力,近日,青岛市出台了《青岛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等4部门关于印发##_FORMAT_LT_##青岛市创业担保贷款管理办法##_FORMAT_GT_##的通知》(青人社发〔2024〕8号)。政策覆盖范围进一步扩大、贷款额度进一步提高,为有融资需求的企业和创业者带来更多福利。据悉,新政将于5月1日起正式实施。

“本轮创业担保贷款政策对贷款额度和贴息标准均有所调整。”青岛市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中心创业服务部部长华慧告诉记者。新政规定,个人创业担保贷款额度由20万元提高到30万元,财政给予全额贴息,贷款期限不超过3年。对符合个人创业担保贷款条件的借款人合伙创业的,可最高申请99万元。小微企业创业担保贷款额度由300万元提高到400万元,贷款期限不超过2年。借款人贷款额度,由经办银行根据创业实体经营状况和还款能力评估情况核定。对符合条件的小微企业借款人,贴息标准调整为给予实际贷款利率50%的财政贴息。

新政要求,贷款用途应用于借款人创业的开办经费或经营所需资金,包括办公场地租赁、工资支付、货物运输,以及和经营有关的店面装修和设备更新等所需资金,不得转借他人使用,不得用于购买股票、期货等有价证券和从事股本权益性投资,不得用于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禁止生产经营的领域和用途。对经办银行、担保机构核查后存在挪用、滥用、放款后未使用等异常情况的借款人,经办银行将收回已发放的创业担保贷款并追偿已贴息资金。因虚假创业骗取贷款及贴息资金的,将依法追究其法律责任。

据悉,青岛市近三年累计扶持创业17.25万人,发放创业担保贷款11亿元,为3400余个有资金需求的市场主体提供了创业资金支持。

创业担保贷款政策业务指南.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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