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众网记者 王靖程 聊城报道

3月25日,东昌府区召开“惠企利民”系列新闻发布会——区残联专场。大众网·海报新闻、市新闻传媒中心、东昌府区融媒体中心等新闻媒体单位参加。

会上,区残联相关负责人解读了残疾人优惠政策。与会记者就具体问题进行了提问,区残联相关负责人围绕具体问题进行了现场解答。

发布会指出,为推动残疾人教育事业的发展,保障残疾人接受高等教育的权利,依据《山东省残疾人大学生励志助学项目管理办法》,当年被普通高等院校(含特殊高等院校)录取的,接受全日制大学专科(含高职)及以上学历教育的东昌府区户籍在校残疾人大学生,由残疾人大学生(或其家长代理)在新入学当年9月30日前,持身份证、残疾人证、录取通知书和在校学习证明(《学生证》或学费发票、学费收据等)的原件及复印件向东昌府区残联提出大学生救助申请。资助标准:大专生资助标准为4000元、本科生资助标准为 6000元、硕士研究生资助标准为8000元、博士研究生资助标准为10000元。助学金为一次性发放,同一残疾人大学生接受大专、本科、硕士研究生等多个阶段学历教育的,每提升一个学历级次增加2000元,最高不超过10000元。参加两个及以上同一级次学历教育的,不重复发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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