封面新闻记者了解到,5月30日,成都女子谢女士起诉丈夫贺某某及其亲属的5起侵权责任纠纷案,在成都武侯区人民法院开庭审理。5月31日,两人的离婚纠纷案在成都市武侯区人民法院开庭审理并宣判。法院判决准予谢女士与贺某某离婚,女儿由谢女士抚养。

从2021年5月结婚,到2023年4月25日最后一次被丈夫施暴,短短的两年时间,谢女士被丈夫贺某某共家暴16次,特别是最后一次施暴,导致谢女士肋骨骨折、十二指肠断裂、小肠梗阻、肾肺胰等不同程度损伤,留下终身残疾,需终身挂着粪袋生活。

值得注意的是,在谢女士遭到贺某某家暴的两年时间中,警方曾两次对贺某某出具家庭暴力告诫书,但其拒不改正。2023年4月24日,在谢女士最后一次被贺某某施暴、也是让她留下终身残疾的前一天,曾向武侯法院提交了人身保护令和离婚申请,却因手续不全,未被法院受理。也就是说,如果法院受理了,也给予谢女士人身保护了,谢女士或许就不会受到贺某某的严重伤害。即便受到伤害,贺某某的罪行也要比现在更重,就要受到法律更为严厉的惩罚。

遗憾的是,法院既没有受理,也没有给予谢女士人身保护。也许,站在法律的角度考虑,法院的做法并没有错,必须有充足的理由和完善的法律程序、法律手续才能受理与提供保护。在手续不全的情况下,很难给予受害人有效的保护和快速受理。关键是,现实生活中,很多事并不都是按照程序和法理去发展的,有时候,需要有一些特殊的手段和灵活的方法,才能避免事态的扩大和事件的恶化。谢女士被家暴一事,就是如此。

实际上,从警方两次对贺某某发出家庭暴力告诫书就不难看出,谢女士遇到的家暴还是十分严重的,其求助法院提供人身保护和离婚申请,也是迫于无奈、情况紧急,如果法院能够充分考虑申请者的利益,更多分析和考虑一下申请者的处境,特别是警方向施暴者提供的家庭暴力告诫书,是可以提供法律保护的,那么,也就可能避免事态的进一步恶化,避免谢女士受到贺某某的进一步伤害。

现在,武侯区人民法院终于判决谢女士离婚了,只是,对谢女士来说,付出的代价也足够大了。“终身挂粪袋”对一个人来说,将是多么痛苦的事。那么,法院有没有对当初的不予受理和不对谢女士提供人身保护有愧疚之感呢?是否会认为今天的离婚判决是最理想的结果呢?谢女士应当感谢法院的支持和帮助吗?如果法院能在谢女士申请保护的时候及时伸出援助之手,至少能够与警方沟通协调一下,谢女士还会被贺某某打成这样吗?也许,这一切也是法院应当分析和反思的问题。程序性、原则性非常重要,灵活性也不是不可以在需要的时候运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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