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河财立方消息】4月22日晚,金科股份公告称,公司及重庆金科收到重庆市第五中级人民法院(简称重庆五中院)送达的(2024)渝05破申129号及(2024)渝05破申130号《民事裁定书》,重庆五中院裁定受理金科股份及重庆金科的重整申请。

因被法院裁定受理重整,金科股份股票于4月23日停牌一天,并自4月24日复牌交易起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股票简称由“股份”变更为“*ST金科”,证券代码仍为“000656”。股票价格日涨跌幅限制为5%。

公告称,除被受理重整外,公司不存在其他退市风险警示事项,重整完成后,公司将向深圳证券交易所申请撤销退市风险警示,经核准后公司股票将恢复正常交易。

公告显示,2024年2月21日,申请人金科股份以其不能清偿到期债务,并且明显缺乏清偿能力为由,向法院申请破产重整。法院于2024年4月10日组织召开听证会。参加听证的大部分债权人表示支持金科股份重整。

根据《民事裁定书》,金科股份作为全国知名度较高的上市房地产公司,具有房地产开发建设经验、优质运营管理团队、较高的品牌影响力,其主营的房地产开发建设业务具有持续性经营价值。因此,金科股份具备重整价值。

《民事裁定书》提到,金科股份通过破产重整可以获得新生的机会,有利于债务人、债权人、出资人、职工等各方主体实现共赢,有利于社会资源的有效利用。

截至目前,金科股份生产经营、保交楼、白名单融资上账等工作均在正常推进。金科股份表示,重整期间,公司将继续在现有基础上积极做好日常经营管理工作,并全力配合法院、管理人推进重整相关工作,力争尽快完成重整,恢复公司持续盈利能力。

1月31日,金科股份披露了2023年业绩预告,预计2023年归母净利润亏损48亿元~78亿元,上年同期亏损213.92亿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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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编:陶纪燕 | 审核:李震 | 监审:万军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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