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台海网

台海网4月30日讯 根据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网站近日发布的行政处罚信息公开表(江金罚决字〔2024〕3号)显示,因贷款业务严重违反审慎经营规则,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江门监管分局对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江门分行罚款50万元;对陈莉(时任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江门分行行长)警告并处罚款7万元;对段新[时任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江门分行业务一部对公客户经理、副总经理(主持工作),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江门蓬江支行副行长(主持工作)、行长]警告并处罚款5万元;对林列[时任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江门分行公司业务一部副总经理(主持工作)]警告。

(台海网综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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