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南京,一女子曾发现丈夫给自己父母的38万元彩礼,全都是从网贷平台借来的。女子崩溃了,大哭。丈夫却安慰的说,没事,我们可以一起慢慢的还。然而女子却不肯,在结婚第七天,一纸诉状,起诉离婚。丈夫很生气,指责妻子没良心。眼见女子吃了秤砣铁了心,丈夫放下狠话,离婚可以,38万元彩礼必须归还。那么,从法律上该如何看待这件事情呢?
       徐某和胡某原本是一对恩爱的小夫妻,但在婚礼筹备过程中,徐某为了达到女方家庭提出的高额彩礼要求,采取了极端措施。
       他瞒着妻子胡某,通过网络借贷平台借款38万元作为彩礼支付给胡某的母亲。
       然而,纸终究包不住火,在婚后第七天,胡某偶然间发现了这个秘密。
       面对突如其来的打击,她当场崩溃大哭,无法相信眼前的事实。
       胡某无法接受丈夫的欺骗行为,决定结束这段婚姻。她立即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与徐某离婚。
       而徐某则在法庭上苦苦哀求,希望胡某能够原谅自己,并表示愿意共同承担债务,努力偿还这笔巨额借款。
       尽管徐某态度诚恳,但胡某却坚决表示要离婚,不愿再与他有任何瓜葛。
       随着双方关系的恶化,徐某的态度也发生了转变。他开始强硬地表示,如果胡某坚持要离婚,那么必须将38万元的彩礼如数退还。
       然而,胡某的母亲却认为这笔钱已经用于女儿和女婿的婚礼开销,不愿退还。
       这起案件,在法律界引起了广泛讨论。
       根据相关司法解释,当事人如果符合以下三种情形之一,可以请求返还按习俗给付的彩礼:一是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二是虽办理过结婚登记但未曾同居;三是婚前给付导致受赠人生活陷入困境。
       在本案中,徐某与胡某虽然已经领取了结婚证,但由于婚后时间极短,并未开始共同生活,因此胡某母亲理应返还彩礼款项。
       然而,从民法的角度来看,聘礼实质上属于赠与性质。按照法律规定,赠与人在被赠物的所有权转移之前,有权解除赠与。
       但在本案中,由于聘礼款项已经先行转给了女方家人,男方实际上已经完成了赠与行为,因此难以行使解除权。
       在还款责任方面,男方在未告知女方的情况下,擅自通过"网络借贷"的方式支付了彩礼的行为是不被法律所允许的。
       因为这是完全个人的行为,在这种情况下,无论这个贷款是用来做什么,都是需要他本人来承担全部的责任。
       作为已经订婚或者正在交往中的男女朋友而言,每个人都应该对自己的经济状况有一定的了解,并且必须要知道自己的财务状况能否支持自己去负担一些较大的支出。
       否则的话,如果一个人负债累累而又不能按时偿还债务,不仅会对他的信誉造成影响,而且还可能会影响到对方的生活和发展。
       所以在这里我们要提醒大家:当你想要做一些大额消费或者是投资的时候,请一定要考虑清楚你是否有足够的能力去承受这样的风险。并且最好是要让你的伴侣知道自己现在的经济状况,这样才能够避免出现意外的情况。
       同时,我们也希望在这个问题上能够得到相关部门的关注和支持,让我们的社会变得更加公正公平!
       最后希望每一个人都能够在生活中找到真正的幸福,为自己和社会的发展贡献一份力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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