友情提示
本站部分转载文章,皆来自互联网,仅供参考及分享,并不用于任何商业用途;版权归原作者所有,如涉及作品内容、版权和其他问题,请与本网联系,我们将在第一时间删除内容!
联系邮箱:1042463605@qq.com
我国首个海区渔船推荐航路公布实施
41
0
相关文章
近七日浏览最多
最新文章
连宁燕威海报道
4月23日上午,威海市政府新闻办举行新闻发布会,威海市海上安全工作专班副主任唐志,威海海事局副局长岳涛,威海市海洋与渔业安全应急指挥保障中心主任程传亮介绍石岛东南通航密集区渔船推荐航路有关情况。
2024年4月9日,山东海事局、山东省农业农村厅印发《关于联合公布石岛东南通航密集区渔船推荐航路的通告》。
主要内容
石岛东南通航密集区渔船推荐航路位于山东威海石岛东南水域,东西长11海里,南北宽6海里,引导渔船有序通过石岛东南通航密集区,从而规范该水域通航秩序,防范商渔船碰撞险情发生。同时配套建立了“石岛东南通航密集区船舶航行指南”,对船舶在通航密集区航行、穿越渔船推荐航路航行、使用渔船推荐航路航行和重点时段注意事项等作出航行指引和安全提醒。
该航路在2015年公布的石岛东南水域通航密集区内,按照渔船航行轨迹和分布规律划设。其中航路上边界为80-1、80-2、80-3与80-4、80-5、80-6渔区分界线,以便渔船快速识别。
航行指南方面,共包括通航密集区航行指南、穿越渔船推荐航路航行指南、使用渔船推荐航路航行指南和重点时段注意事项四个部分。
在通航密集区内,船舶应特别谨慎驾驶,加强瞭望,使用安全航速;提前观测航路内的渔船动态,尽可能避开渔船集中通行时段穿越;避免在渔船推荐航路内锚泊、捕捞或其他影响水上交通安全的行为。
穿越渔船推荐航路时,船长应提前上驾驶台指挥,使用手操舵;尽可能与航路内交通总流向成直角穿越;穿越期间谨慎追越;保持甚高频16频道守听,协调避让,确保驶过让清。
使用渔船推荐航路时,应以尽可能小的角度驶进(出)渔船推荐航路,尽量沿航路右侧顺向行驶。船长应提前上驾驶台指挥,使用手操舵;保持甚高频16频道守听,协调避让,服从交通组织。
有两个重点时段的注意事项,分别是在伏季休渔开始前和结束后以及大风前后,渔船密集通过推荐航路时,船舶应当遵守特殊时段交通管制措施;在夜间23时至次日凌晨4时的商渔船碰撞事故高发时段,船舶应加强戒备,必要时增加航行值班和瞭望人员。
重要意义
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海上交通安全法》赋予海事部门对海上交通安全管理的职责。今年以来,在市委、市政府的领导下,在威海市海上安全专班的牵头指导下,威海海事局会同涉海单位部门聚焦“商渔共治”,坚持问题导向,发挥各自专业优势,积极开展破题攻坚,形成这一重大成果。此次渔船推荐航路的划设对维护威海市海上安全形势持续稳定,提升海上本质安全水平具有重要意义。
维护海上安全形势稳定的迫切需求。随着威海市海洋经济快速发展,辖区水域商船、渔船交通流量不断增加,沿海水域的通航环境变得越来越复杂,辖区商渔船险情事故易发多发,这就迫切要求主管机关加强海上交通安全管理,规范船舶的交通行为。
提升本质安全的必然要求。本次划设的渔船推荐航路,是我国首个海区渔船推荐航路,也是从提升本质安全角度出发,实现向规则要秩序,向规则要安全的目的。同时也是威海海事局落实全市安全生产三年行动,聚力实施“商渔共治”攻坚治理的重要探索和工作举措。通过海事联合渔业部门加强商渔船一体化交通组织,将在减少通航密集区及周边的船舶碰撞事故、保障船舶航行安全、兼顾海域渔业发展和保护海洋环境等方面起到重大的作用。
友情提示
本站部分转载文章,皆来自互联网,仅供参考及分享,并不用于任何商业用途;版权归原作者所有,如涉及作品内容、版权和其他问题,请与本网联系,我们将在第一时间删除内容!
联系邮箱:1042463605@qq.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