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经纬2月19日电 *ST美尚发布2023年业绩预告后,第三次收到关注函,这次是关于民间借贷纠纷。

  2月18日晚间,深交所向*ST美尚下发关注函称,从公开信息关注到,*ST美尚涉及案号为(2022)浙0109民初7447号的民间借贷纠纷诉讼案件,法院已判决徐晶、王迎燕及*ST美尚返还杭州卓诚佳鑫商贸(集团)有限公司借款7933万元及相关利息。

  深交所要求*ST美尚说明上述诉讼形成背景、原告人、被告人、原告诉讼请求、诉讼标的金额、所处阶段、判决及执行情况,对公司财务报表的影响(包括但不限于期间、科目及金额等),公司就上述诉讼事项履行信息披露义务的情况。

  深交所称,根据公开信息及公司前期公告,2021年2月至2024年1月19日期间,公司作为被告案件涉及金额累计244146.43万元,占公司2022年度经审计净资产353.16%

  其中,昌宁柯卡生态治理投资发展有限公司(下称“昌宁柯卡”)、公司、王迎燕、徐晶与国家开发银行云南省分行金融借款合同纠纷案件(下称“柯卡案件”)已进入法院执行阶段,公司未进行账务处理。此外,近年来公司多起案件进入执行阶段,且存在多个终本案件,公司、公司实控人均是失信被执行人且被限制高消费,公司董事长被限制高消费。

  关注函提到,请*ST美尚结合昌宁柯卡项目主要合同条款说明截至目前项目实际执行进展、预计竣工验收的具体时间,并结合行业惯例和同类项目的竣工验收耗时等,说明竣工验收滞后的具体原因及合理性,项目可行性发生是否发生重大变化及其具体时点和原因。

  请*ST美尚说明柯卡案件形成背景、涉案金额、法院判决执行进展,并结合昌宁柯卡货币资金余额、日常经营资金、现金流情况、融资能力、营业收入和净利润等财务数据,说明昌宁柯卡是否具备还款能力,柯卡案件对昌宁柯卡及公司经营活动造成的影响,是否存在银行账户被冻结情形,公司会计处理过程及依据,相关会计处理是否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

  同时,自查并列示进入执行阶段以及当中终本案件所涉事项的具体内容、发生时间、当事人、执行金额、是否计提预计负债及进行相关会计处理,并说明报告期末公司货币资金是否真实、准确及其依据、是否存在银行账户被冻结情形,针对终本案件说明裁定终止执行程序的原因及其合理性;法院执行等事项对公司控制权稳定及生产经营产生的影响,公司已采取或拟采取的应对措施,公司前期诉讼事项披露是否真实、准确、完整。

  此外,说明截至目前诉讼相关计提负债金额、核算是否准确,预计负债计提的确认依据、计算过程及合理性等。说明公司是否存在应披露未披露诉讼事项等。自查并列示公司对外担保情况,具体包括担保人、被担保人、担保方式、担保期限、担保金额、是否存在逾期担保,是否存在违规担保情形,并列表补充说明截至目前公司逾期负债的具体情况。

  1月29日晚,*ST美尚发布2023年业绩预告,预计全年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6.2亿元至-4.4亿元,同比变动9.75%至35.95%;预计实现营收1.09亿元至1.4亿元,上年同期为13292.43万元。

  第二天(1月30日)中午,深交所针对公司年报发出关注函,要求公司说明2023年第四季度收入规模较大的原因及合理性;说明公司是否可能存在2023年度经审计的净利润为负值且扣除后营业收入低于1亿元的情形,公司股票是否存在被叠加实施退市风险警示的风险,并作出特别风险提示等。

  针对*ST美尚2月7日凌晨的回函公告,深交所同日早间再向其下发关注函,要求说明公司光伏产品销售业务的具体情况,报告期内确认的收入、成本情况,采用总额法确认的合规性,说明报告期内确认的收入、成本金额和具体构成,截至目前公司回款情况等。此外,说明报告期内确认应收账款的会计处理是否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应收账款期末余额较期初增加应收账款计提比例大幅下降的原因及合理性,并说明应收账款逾期、客户回款和经营情况等。

  公开资料显示,*ST美尚主营业务为生态修复与重构和园林景观建设。生态修复与重构主要包括湿地生态修复与保护、城市湿地公园、面源污染生态拦截与治理、河道综合治理、矿山修复、边坡治理及土壤修复等。

  节前,*ST美尚股价接连下跌,截至2月8日收盘,报于0.92元/股。(中新经纬APP)

友情提示

本站部分转载文章,皆来自互联网,仅供参考及分享,并不用于任何商业用途;版权归原作者所有,如涉及作品内容、版权和其他问题,请与本网联系,我们将在第一时间删除内容!

联系邮箱:1042463605@qq.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