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召开的国务院常务会议提出,优化营商环境是提振社会信心、激发市场活力、增强发展后劲的重要抓手。要着眼发展大局,在营造市场化、法治化、国际化一流营商环境上持续用力。国务院前不久也印发《关于进一步规范和监督罚款设定与实施的指导意见》,对行政法规、规章中罚款设定与实施作出全面系统的规范,进一步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为经济高质量发展保驾护航。

  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本质上是法治经济,高效运转的市场经济离不开法治化营商环境。党的十八大以来,我国优化营商环境工作取得了举世瞩目的成绩。在世界银行发布的《全球营商环境报告2020》中,我国营商环境排名跃居全球第31位,多个指标的建设成果获得世界银行的高度评价,并被认为是“实施监管改革后营商环境改善最明显的十个经济体之一”。从长期来看,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需要从全面依法治国的各个环节入手,全面推进科学立法、严格执法、公正司法、全民守法,提升参与经济活动的各方主体的法治意识,以法治化营商环境推动经济高质量发展。

  在立法层面,进一步提高立法的科学性,减少不必要的限制市场准入的规则。我国已经具备实现法治化营商环境的制度基础,但广大中小微企业在市场准入环节仍然面临隐性门槛和壁垒。在数字经济等新兴领域,应当着力理顺不同层级法规和政策之间的位阶关系,必要时推动相关政策向立法转化。同时,提高新立法与既有法律的协调性,增强法律规范的一致性。在企业破产方面,注重企业破产法与其他部门法的衔接配合,着重考虑破产过程中产生的社会问题,进一步完善跨境破产等相关制度,提高商事主体在“市场退出”环节中的效率。

  在执法层面,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的关键在于厘清市场和政府的边界,督促行政机关依法行政。为保障竞争有序的营商环境,避免专业领域创新激励不足,行政机关应依法科学行使罚款设定权,进一步提升执法服务水平,落实慎罚免罚的合作执法制度,激发市场活力。

  在司法层面,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要求持续深化司法改革,进一步推动实现更高水平的效率与公平。近年来,我国在跨境商事规则衔接、执破融合、降低涉企案件平均审理时长、区块链赋能司法环境等方面取得诸多成效,商事争议解决水平有了显著提升。未来,应进一步完善多元纠纷解决机制,推动商事调解立法尽快落地,这不仅是提高争议解决效率、减轻司法体系负担的具体要求,也是保证社会公平公正的应有之义。在企业破产领域,应着力提高破产执业人员的专业素养,更迅速、合理地解决企业破产案件,从而提高小微企业破产专门诉讼的司法效率,降低企业破产给实体经济带来的负面冲击。

  在守法方面,应当进一步推进普法工作,构建全民守法的社会环境。全民守法是建设法治国家的基础,更是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的必要条件。一方面,商事主体主动守法有助于减少纠纷的发生,从源头上降低了市场经济的运行成本;另一方面,守法经营可以降低违法违规行为对社会造成的负外部性,避免经营主体之间信任缺失。结合营商环境建设的实际需要,未来应进一步加强对国家工作人员、企业、投资者等主体的法律宣传教育工作,营造全民守法的良好氛围。(本文来源:经济日报 作者:徐文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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