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19日晚,重庆市公安局南岸区分局发布“胖猫”跳江事件调查情况,认定“胖猫”与谭某双方存在真实恋爱关系,谭某未实施虚构事实或隐瞒真相、以恋爱为名骗取“胖猫”财物的行为,不构成诈骗犯罪。

根据警方通报,双方商议开一家花店,由“胖猫”出资7万元、谭某负责经营,花店于2023年12月开业。天眼查App显示,上述花艺店为个体工商户,成立于2023年12月,经营范围为礼品花卉销售,其经营者和受益所有人均为谭某,“胖猫”并未持有股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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