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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创“建设工程施工许可制度” 雄安新区制定出台施工许可新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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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民网雄安5月15日电 (记者刘师豪、李雪晴)从今天上午召开的《雄安新区建设工程施工许可管理暂行办法》(以下简称《办法》)政策解读会获悉,雄安新区总结固化5年来“施工意见登记函”和“施工许可证”办理经验和创新做法,保证建设工程质量和安全,创造“雄安质量”,围绕“高效办成开工一件事”,制定出台《办法》,并将于今年6月1日起施行。
政策解读会现场。人民网记者 李雪晴摄
据雄安新区建设和交通管理局有关负责同志介绍,《办法》共8章39条,包括总则、适用范围、施工意见登记函、施工许可证、施工准备函、许可监管、罚则、附则等。
其中,《办法》首创“建设工程施工许可”制度,在全国率先实现对房建、市政、水利、公路、水运、园林等工程施工许可的扎口管理。雄安新区水利、公路和水运工程,不另行办理开工备案、施工批准或开工报告。
《办法》提出,三种类型施工许可并行办理。按照“宜函则函、宜证则证、函证结合”原则,形成施工准备函、施工意见登记函、施工许可证并行办理的建设工程施工许可雄安模式。一是为实现“拿地即开工”,房屋建筑工程和土方作业量大的市政工程,可以先行招标土护降工程,领取施工准备函后即可开工建设。二是建设项目取得设计方案审查意见函的,可以先行申领施工意见登记函开工建设,待取得工程规划许可证后换领施工许可证。三是建设项目满足领取工程规划许可证条件的,可以直接申领建设工程施工许可证。
《办法》明确,雄安新区施工许可办理实行“一证一书一表”清单管理制度,建设单位仅凭施工场地已具备施工条件的证明、施工图设计自审(审查)合格书和施工组织设计(方案)报审表三个要件即可申办施工许可。设计方案审查意见函(工程规划许可证)和施工单位中标通知书(直接发包登记表),将通过政务数据共享方式获取。“一证一书一表”全部实行制式格式,全力打通政务服务“好办易办”最后“一厘米”,确保行政相对人零障碍办成开工一件事。
《办法》显示,雄安新区质安监手续办理实行承诺制。建设单位申办施工许可时,只需承诺一个月内补齐质安监备案材料,即可同步获得《建设工程质量监督告知书》《建设工程安全监督告知书》和《人防工程质量监督告知书》。建设工程施工许可信息同步推送至质量和安全监督机构。质量和安全监督机构工作人员即上门开展质量安全监督服务,变被动监管为主动服务,免除企业多头跑办负担。
此外,《办法》创设分段申办施工许可制度打破整体办理施工许可的传统思维,房屋建筑工程可按照土护降、桩基础、主体工程、装饰装修四个阶段分别或组合申办施工许可,后续阶段凭施工图自审(审查)合格书扩展施工许可范围,保证一个项目一张施工许可函证。市政公用、水利、公路和水运等线性工程,可按里程桩号分段申办施工许可。创设分阶段(分段)申办施工许可制度,更贴合工程设计和施工组织逻辑,有效助推项目高质量建设。
会上,雄安新区建设和交通管理局以及雄安新区政务服务中心相关负责人还就施工准备函、建设工程施工许可证与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等问题回答了建设单位代表和媒体记者提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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