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 1895 年维也纳大学设立归纳学科的哲学教授席位以来,它就不断地吸收大量的科学哲学家在它的周围并聚集成科学哲学的大本营。1922 年,莫里茨·石里克获得这一席位。正是在石里克的努力和影响之下,科学哲学中著名的维也纳学派(Vienna Circle)得以正式建立。1929 年,由纽拉特执笔、卡尔纳普和汉恩作为编者署名的《科学的世界观维也纳学派》宣言发表。它意味着维也纳学派的问世。

弗雷格的意义理论

意义理论发端于分析哲学之父一-弗雷格,他是德国数学家,逻辑学家和哲学家,是现代逻辑的创始人,达米特认为,弗雷格的语言哲学就是他的意义理论,即关于专名、概念词、句子、从句的意义与意谓。弗雷格的专名包括狭义的专名,比如纽约,柏拉图,或者其他人名,地名任何一个单一对象的标记,就是弗雷格专名里狭义的那一类,由定冠词所引导的一个表达式。

专名到底指的什么呢? 即它所指的对象,比如:太白星的意谓就是金星这个天体。当然,这只是一般的情况,也有特殊的例子,就是某个专名有意义,但是却没有意谓,也就是说一个合乎语法规则的代表专名的表达式它可以是有意义的,但是我们却并不能因此就肯定或者表明相对这个意义来说还有一个与其对应的意谓。例如:“离太阳最近的天体”这个专名,它有自己的意义,但是它有没有意义我们并不能肯定。

事实上,弗雷格并没有明确的指出什么才是专名的意义。在他看来,“要对自己所使用的语言,符号或标记整体有一定程度的认识的人才能理解到什么叫做专名的意义”。

也就是说对专名意义的理解是依赖于语言背景知识的理解上的。例如“亚里士多德”这个专名,我们可以说他是柏拉图的学生和亚历山大的老师,也可以用“生于斯塔吉拉的,亚历山大的老师”这样一句 话来形容他,这两句话所含的意义都一样,都是解释的亚里士多德到底是谁,但是意谓却并不相同。这也就是弗雷格所说的:“具有不同意义的专名可以有相同的意义。”这就是说,专名,实际上就是表达它本身意谓的一种方法,是把握其意谓的一种手段方式和信号,它实际上上就是对意谓的一种给出方式。

而概念词又是什么呢? 用弗雷格的话来说就是指一般的通名。例如: 人、牛、河马等等,都属于概念词。概念词可以出现在句子成分中的主语或者谓语上,比如“所有的哺乳动物都是胎生的”,“哺乳动物”在这个句子里做的主语,是个概念词;而在句子“X 是文学家”中,“文学家”是概念词,但是它是在句子的谓语部分,是做谓语的。

在弗雷格看来,谓词就叫做概念词,因为“是文学家”与做句子谓语部分的“文学家”含义是一样的。弗雷格认为概念词即谓词是有意谓和意义的,为什么呢?因为在他看来,一个简单句是有专名和谓词组成的,而专名是有意义和意谓的。

弗雷格有关意谓和意义理论的观点是逻辑哲学史上一个极大的贡献,也是非常独具特色的一个观点。不过在《意义与意谓》这篇文章中弗雷格并没能提出一个让人信服的理由来说明一个句子的意义就是它所包含的思想,而真值才是他的意谓。他所表达出来的只是说句子所传达出来的思想不能是指它的意谓,而可能是指它的意义。

“可能”是指它的意义,那么意思就是在关于语言表达式的意义和意谓的假定里,弗雷格不能表明一个句子的意谓一定是其真值,或者说它的思想就定是指的它的意义。

有关意义与意谓的区分,我们还必须提下弗雷格的“保值替换”原则,现在我们来假设弗雷格的意义理论是成立的,但是在他“保值替换”的原则里,他为了解决“保值替换”这一原则而提出的解决方案,其实是行不通的。

为了保证“保值替换”原则的可靠性,弗雷格对直接意谓和间接意谓、以及直接语境和间接语境进行了一系列的分析,为了使这个原则可行,弗雷格不得不把大多数的主从复合句或者复杂句解释为直接语境或者说成是其他的一些非直接语境的语境,表达式的通常意义就是指的它的间接意谓,在这样的情况下,“保值替换”这个原则才是有效的。但是除了有直接语境和间接语境外一般的自然语言还有着其外延语境和内涵语境。

罗素的意义理论

前面我们说到意义理论是发端于弗雷格的,而完成它的则是罗素和维特根斯坦。在意义理论成为现代西方语言哲学研究的核心问题之前,作为语言哲学创始人的罗素也同样关注意义问题。罗素在符号逻辑已经问世的背景下,通过建造理想人工语言的设想,客观全面的实施了建立科学意义理论的构思。

众所周知,罗素的意义理论经历了一系列的变化,由于没有后面所出的墓状词理论在早期反对黑格尔时倾向于极端的柏拉图主义实在论,然后又由于受到弗雷格的启迪和影响从而在后期的时候创造出有名的墓状词理论,并且将思维经济作为原则,消除了不必要的实体。不过不管其理论思想是怎么的变更,在这些思想背后始终有一个贯穿全局的基本出发点,即发生学认识论态度。罗素的意义理论,都是以这个作为基点的,他后来的许多研究工作都不过是从知识层面上和技术上完善那个思想构架而已。

那么,什么叫做发生学认识论态度呢? 着力于研究语言表达式在实践中产生的原因,这就是发生学认识论态度的基本含义。它有一个最基本的理念,就是认为语言现象必然是以某种行为中隐含的语言需求作为先导的,因为语言现象是在该种特定历史性行为中产生的。

当我们研究一个名称时,我们首先应该找到一条贯穿在人的历史性行为中的命名线的支撑,因为从逻辑上说我们应该是可以为所有的被文化共同体言传下来的名字去找到这个实指的命名行为的。

在罗素看来,个名字当我们说它有意义,必须是在它因为某种那些字所指的东西那样的情况下如果没有这个“某种东西”,我们就不能说其是有意义的,因为这样的话这些文字就只能被看作是一些空洞的符号或者是毫无意义的音节了。

也就是说在罗素看来,只要任何一个被使用了的存在的名字是处于句子的主语地位的,那么它一定都存在着一个与其相对应的对应项,这就是在最初没有墓状词理论的时候罗素的基本观点。

维特根斯坦的意义理论

维特根斯坦在生活中是一个独特的人,在哲学上又是一个独创的人。这种独创性突出地表现在前期维特根斯坦在哲学上的建立与后期他对前期维特根斯坦哲学的破坏和重建。有两个人对他的思想的形成产生了重大的影响,维特根斯坦在《逻辑哲学论》一书的前言中也毫无避讳地说:“我只想提及我受惠于弗雷格的巨著和我的朋友伯特兰·罗素先生的著作,它们在极大的程度上影响激发了我的思想。”

维特根斯坦的意义理论是由一组概念构成的,维特根斯坦认为,任何一个词都是有其意义的或者我们称之为意谓,每个词都有一个与之相对应的意义,意义就是语词所代表的对象。

把命题研究置于哲学研究的核心地位是以弗雷格、罗素为代表的现代逻辑学家们的一个特色,维特根斯坦也提出所谓的哲学的总任务,就是解释命题的性质。不过这些学者们对意义的看法以及命题的性质都是冬不相同的。

维特根斯坦曾经说过这样一句话,“弗雷格和罗素的观点都是不正确的,在弗雷格看来,命题是名字’,而罗素则认为,“命题对应于复合物。’而后者,显然更是不正确的。我们说给一个事实命名是不可能的,而假如我们肯定了命题就是名字这么一个不正确的假设时,我们就必然要相信肯定会有一个“逻辑的对象’。”

维特根斯坦说,“我们说一个命题有意义的前提就是该命题属于为真或者为假那一类的,因为每个命题在本质上都是有真假之分的,也就是说我们要说一个命题是有意义可言的,那么该命题就一定是有真假之分的,命题的意谓是就是实际上与之本身相呼应的事实,而石里克又说一个命题的意义在于证实它的方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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