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信托风险处置再进一步。

4月23日,四川信托发布《关于四川信托有限公司风险处置进展的公告》称,4月23日,法院正式裁定受理公司破产重整申请,并指定四川信托清算组担任管理人。

根据法院公告,近期将开展债权申报相关工作。在此,特别提醒,根据信托受益权转让合同,已签约的自然人投资者将由四川天府春晓企业管理有限公司(下称“天府春晓”)代为参与破产重整程序,无需自行申报债权。

下一步,四川信托将严格依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积极配合法院和管理人加快推进破产重整相关工作。

四种方式化解债务风险

2024年4月7日,四川信托以不能清偿到期债务,且资产已不足以清偿全部债务,具备重整原因为由向成都中院申请重整。法院于4 月7日立案后,依法组成合议庭对该案进行审查,并于2024年4月11日公开听证。4月23日,成都中院做出了受理四川信托的重整申请裁定。

根据四川信托提交的《重整预案暨重整可行性报告》,四川信托拟通过出资人权益调整,引入实力雄厚的重组方,重构四川信托股权架构;通过现金、留债、以股抵债、债务豁免相结合的方式化解债务风险,完成债务重组;全面恢复四川信托的正常运营,彻底化解四川信托的债务和经营危机。四川信托已与6家非限权股东、主要金融机构债权人就重整事宜进行充分沟通、达成初步共识,就出资人权益调整、重整投资人引入、债权调整及清偿、后续经营等形成初步方案,并制定了《四川信托重整工作职工安置预案》。

法院认为,四川信托作为金融机构性质的企业法人,其作为申请人的主体适格,且提起重整申请已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第一百三十四条、《信托公司管理办法》第十四条的规定,取得了金融监管部门的批复同意,其提出重整申请的程序合法。四川信托存在多起执行中的案件,且依据审计报告等证据显示,四川信托不能清偿到期债务,且资产不足以清偿全部债务,具备破产原因。四川信托作为持牌金融机构,通过重整程序化解债务危机、恢复持续经营能力、提升其信托牌照价值,有利于维护债权人合法权益,维护金融秩序稳定,具有重整价值。

净资产约-406.62亿元

值得注意的是,四川省成都市中级人民法院民事裁定书也透露了四川信托最新资产核算情况。

根据毕马威华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毕马威华振审字第 2200420号审计报告》,截至2020年12月31日,四川信托资产总额约37.30亿元,负债总额约381.83亿元,所有者权益约-344.53亿元。2023年,毕马威华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等中介机构在 2020 年清产核资的基础上进行了数据更新:截至2023年7月31日,四川信托资产总额约24.50亿元,负债总额约431.12亿元,净资产约-406.62亿元。

上述报告同时载明,由于四川信托2020年末至今未新增信托业务、固有贷款业务,资产负债情况总体稳定,严重资不抵债状况持续存在。此外,四川信托作为被执行人的案件共计50余件,涉及执行标的金额56亿余元。

四川信托现登记股东10名,分别为四川宏达(集团)有限公司(持股32.04%)、中 海信托股份有限公(持股30.25%)、四川宏达股份有限公司(持股 22.16%)、四川濠吉食品集团有限公司(持股 5.04%)、汇源集团有限公司(持股 3.84%)、中国铁路成都局集团有限公司(持股3.57%)、四川省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持股1.39%)、四川成渝高速公路股份有限公司(持股1.17%)、中铁八局集团有限公司(持股 0.42%)、中国烟草总公司四川省公司(持股0.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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