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30日,荣盛石化(002493.SZ)发布公告,指出公司及其相关责任人因信息披露的准确性问题,收到监管机构的警示。

该公告显示,2024年1月31日,荣盛石化公布了《2023年度业绩预告》,预计2023年度实现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利润将亏损4亿元至6亿元。

然而,到了2024年2月24日,公司更正这一预告,将上述业绩数据更正为盈利8亿元至10亿元。这一举措,意味着公司业绩预告的信息披露并不准确。

公告显示,荣盛石化上述行为违反了《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证监会令第182号)第三条规定。公司董事长李水荣、总经理项炯炯、财务总监王亚芳和董事会秘书全卫英对上述违规行为负有主要责任。根据规定,浙江证监局决定对荣盛石化及相关责任人员分别采取出具警示函的监督管理措施,并记入证券期货市场诚信档案。

资料显示,荣盛石化主营业务为各类化工品、油品、化纤产品的研发、生产和销售。截至5月30日收盘,荣盛石化日跌1.93%,报10.17元/股,总市值为1030亿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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