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经纬4月9日电 金达威9日盘后公告,公司于近日收到厦门证监局出具的行政监管措施决定书《关于对厦门金达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洪航采取出具警示函措施的决定》(以下简称《警示函》)。

  《警示函》显示,2024年4月8日,金达威公告披露,经公司自查,发现公司2020年和2021年年度报告中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计算错误、公司2022年年度报告中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基本每股收益和稀释每股收益计算错误,公司在公告中对相关数据作了更正。

  厦门证监局指出,金达威以前年度定期报告披露的相关财务指标不准确,违反了《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证监会令第40号)第二条第一款,《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证监会令第182号)第三条第一款的规定。

  洪航作为公司财务总监,未按照《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证监会令第40号)第五十八条第一款,《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证监会令第182号)第五十一条第一款的规定履行勤勉尽责义务,对前述信息披露违规问题负有主要责任。

  根据有关规定,厦门证监局决定对金达威和洪航采取出具警示函的监督管理措施,并将相关情况记入诚信档案。

  企业网站信息显示,金达威成立于1997年11月,于2011年10月28日在深圳证券交易所挂牌上市。公司立足于医药原料制造,充分整合国内外营养健康领域资源,逐步提升产业优势,现已发展成为保健品、运动营养品制造行业的新星。

  二级市场上,金达威9日收涨4.28%报14.86元/股。(中新经纬AP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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