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河财立方消息】4月8日,上交所发布关于对大参林医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股票简称:大参林)及有关责任人予以监管警示的决定。

根据广东证监局下发的《关于对大参林医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柯云峰、柯国强、梁润世采取监管谈话措施的决定》,大参林全资子公司茂名大参林连锁药店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茂名子公司)和实际控制人之一、时任董事柯金龙于2023年8月至11月期间分别收到有权机关下发的《立案通知书》《拘留通知书》《起诉书》,茂名子公司和柯金龙因涉嫌单位行贿罪被依法立案和提起公诉,柯金龙被采取刑事拘留措施。大参林在收到上述司法文书后未及时披露,且部分临时公告中的相关信息披露不准确。

上市公司子公司涉嫌犯罪被依法立案调查、实际控制人涉嫌犯罪被依法采取强制措施,是对公司股票交易价格和投资者决策产生重大影响的事件。公司未及时披露上述重大事项及进展,违反了上交所相关规定。

责任人方面,根据行政监管措施的认定,时任董事长柯云峰作为公司主要负责人和信息披露第一责任人,时任总经理柯国强作为公司日常经营管理的具体负责人,时任董事会秘书梁润世作为公司信息披露事项的具体负责人,未能勤勉尽责,对公司违规行为负有责任,鉴于上述违规事实和情节,根据有关规定,上交所对大参林医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及时任董事长柯云峰、总经理柯国强、董事会秘书梁润世予以监管警示。

责编:刘安琪 | 审核:李震 | 监审:万军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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