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历代封建王朝的每一位开国帝王在完成统一大业的初期,为了能巩固自己的独裁统治,他们都会对亲属功臣进行封赏和管理。

为了有所区别,君王对君侯藩王按照远近亲疏和能力强弱进行分别管理,并且出台了许多制度来约束他们。

同时,对王侯和周边臣服的边疆首领,君王为了显示君威也会让这些人给自己纳税进贡,并且对来天朝拜见也有明确的规章制度。

以上这些就是古代的藩属制度,为了能很好的了解这些制度,我们以西汉的藩属制度为例来介绍。

01西汉时期的服侍制

早在西周时期就有了“服事制”,这里的“服事”是指服事天子的意思。服事天子的朝臣划分成五服,分别是是候服、甸服、宾服、要服和荒服。

《国语.周语上》曾有记载:先王有制度规定,在京城五百里以内的地方属于候服,京城五百里之外的地方属于甸服,依次类推,根据离京城远近每相隔五百里划分一个服。

候服顾名思义就是指君王所封的王侯,甸服则是指君王直接统治的地区,宾服是要求各个国家要以礼相待的地方,而那些蛮夷地区则是要服,荒凉的地方就是荒服。

同时还记载:甸服地方的诸侯要为天的祖父和父亲奉献祭品。候服地方的诸侯要为天子的高祖和曾祖敬献祭品。

宾服地方的诸侯要为天子的远祖敬献祭品,要服地方的诸侯要给天子敬神准备祭品,荒服地方的诸侯要朝见天子。

五服的祭祀按照离天子远近分别是甸服要一天一祭祀、候服被要求一个月祭祀一次、宾服要求一个季度祭祀一次、要服一年祭祀一次、荒服则是一生要觐见一次天子。

这样的划分和祭祀要求一方面是君王能够按照亲疏关系的不同来明确五服所处的地位并且能够符合君王统治的要求。

另一方面除了君王直接统治的诸侯外,包括蛮夷也能涵盖在内,能够维持周边与朝廷联系显示君王天威。

西汉时期一直延续这种“服事制”,《汉书.地理志》中有记载:

离京城百里的诸侯要向朝廷进献带秸秆的稻子,二百里之内要缴纳稻穗,三百里要缴纳除去秸芒的稻穗,四百里要缴纳带皮的稻谷,五百里就要缴纳大米。

这样的要求是因为运输方便,显示了君王爱民之心,为百姓减少麻烦。

西汉的“服事制”能够更好的捍卫“天子”的权威以及加强江山的稳固,它为将来子孙后代与“藩国”关系的处理提供了借鉴。

02西汉的“奉职贡”是怎样的形式

有了“服事制”这种政治秩序,自然也就形成了“奉职贡”。所谓的“贡”,就是五服诸侯进献给皇帝的赋税物品一类。

有了这些贡奉,也就显示了天子受到全国各地百姓的拥戴。据《史记》记载,西汉时期的“贡”一词用法很多,比如入贡、贡献、纳贡以及来贡等,这些词语的统称就是“奉职贡”。

通常“贡”与赋税并用,比如说“贡税”、“贡赋”等。

在西汉时期对于“贡献”一词的记载有很多,比如《汉书.西域传》中记载:自贰师将军伐大宛之后,西域震惧,多遣使来贡献,汉使西域者益得职。

意思是自从西汉的大将军李广利打败大宛部落之后,西域各个部落都非常惧怕汉朝,于是他们便经常派遣使者到汉朝进献金银财物,汉朝在西域的使臣也得到好的官职。

这里的“贡献”是向汉皇上进贡的意思。

《史记.孝文本纪》中记载:朕闻古者诸侯建国千余,各守其地,以时入贡,民不劳苦,上下欢心……

意思是:汉文帝说“听说古代的诸侯建立的国家有一千多个,他们各自守住自己的封地,按时进贡,百姓们不用劳苦,上下都很高兴”,这里的“入贡”也是进献贡品的意思。

《史记.齐太公世家》记载:桓公曰“非天子,诸侯相送不出境,吾不可以无礼于燕”,于是分沟割燕君所至与燕,命燕军复修召公之政,纳贡与周……

这段话出自齐桓公与燕国的故事:公元前663年,北方民族山戎族侵犯燕国,燕国向齐桓公求救,于是齐桓公便派兵攻打山戎解救了燕国。

燕王亲自送宋齐桓公回国,这时齐桓公对燕王说:除了天子,诸侯之间相送是不能出自己国境的,我不能对燕国无礼。

于是就把燕王走过的齐国领土用沟渠分开送给燕国,并叮嘱燕王要向周王室进贡。这里出现的“纳贡”仍然是进贡的意思。

《汉书.五行志》中记载:仲尼曰“隼之来远矣!昔武王克商,通道百蛮,使各以方物来贡……”。

这句话的意思是:孔子说“这只鹰来得很远呢,从前周武王灭了商朝,开通了去南北各少数民族地区的道路,命令他们拿出本地的土特产进贡”,这里的“来贡”也是进贡的意思。

通过以上史书的记载,我们可以看出“奉职贡”的形成是在西汉的“服事制”的基础上,西汉王朝将各诸侯与藩臣以及边疆少数民族纳入五服后,然后规定他们进贡。

这样的制度能够很好的维持“天下”秩序,让统治者能够更好的进行管理统治。

西汉时期的“贡”虽然名目繁多,但其实质还是指各地区的土特产,进贡犹如纳税,西汉时期还有一点值得称颂,就是在哪个地区发生灾情时,会“令诸侯毋须入贡”。

诸侯如果能积极施行“奉职贡”,就表明汉皇帝非常英明,各地都拥戴他,相反则是汉皇上“失德”的意思。西汉施行“奉职贡”,另一方面也是考验各地诸侯的忠心。

“奉职贡”的本质就是:“夫使诸侯纳贡者,非为财币,所以述职也”,即君王要求诸侯交纳贡品,并不是为了钱财,而是看诸侯是否尽到应有的职责。

03西汉对“来朝”和“朝见”的规定

西汉的“服事制”和“奉职贡”被历朝广为采纳,并且也被后来的学者关注并研究。但是对于它们之中的“来朝”和“朝见”却很少有重点说明。

后世甚至把“来朝”和“朝见”归类于“朝贡”或者“朝觐”,认为朝见天子必有贡品,要进献贡品必须来朝。

其实这些观点并不准确,“朝”和“贡”是两种不同的规定。经过专家的研究发现,“来朝”和“朝见”都是指上朝面见天子,拜见天子是“奉职贡”的最基本要求。

想要“觐见”天子,比给天子敬献贡品要求更高。即使那些积极纳贡的边疆民族首领和诸侯也不一定有资格来首都拜见西汉君王。

在《汉书》和《史书》中记载,来“朝见”天子的分两类,一是刘姓各诸侯王,另一类是势力比较强大的边疆首领。

对于刘氏诸侯王,“来朝”和“朝见”是“奉职贡”制度的主要对象,对于他们的“来朝”,西汉有着完善的规章制度。

据《史记.梁孝王世家》中记载:“又诸侯王朝见天子,汉法凡当四见耳。始到,入小见;到正月朔旦,奉皮荐璧玉贺正月,法见;后三日,为王置酒,赐金钱财物;后二日,复入小见,辞去。凡留长安不过二十……”。

这段话的意思是:诸侯要朝见天子,根据汉朝制度要见四次,刚到的时候入朝见一面,再到次月初一献上鹿皮垫子正式朝见。

三日后,要为君王敬酒,并献上金银财物,再等两天,又拜见一面然后离开,诸侯在长安不能超过二十天。可见即使刘姓诸侯“来朝”和“朝见”也并不是能够随便的。

再看西汉对边疆首领和诸侯“来朝”的规定,这里以匈奴单于的“来潮”为例。

尽管西汉君王对匈奴单于给予了特殊的待遇,他们可以持“黄金玺”,并且地位在众诸侯之上,但他们还是必须要按照一定的制度觐见大汉君王。

整个汉王朝,匈奴单于来觐见汉朝天子的次数仅有六次,可见即使边疆领袖再强大,在大汉天朝也只是客人。

西汉天子不随便接见匈奴单于,还是因为太耗费国家财力,因为西域使臣觐见,汉朝要拿出高规格的接待标准,这也是边疆首领不能随便拜见西汉天子的原因。

结语:

西汉的“服事制”和“奉职贡”制度是封建社会“普天之下,莫非王土,率土之滨,莫非王臣”的充分体现,也是统治者为能有效的统治而制定的合理制定。

“来朝”制度也显示了大汉天子的天威,君君臣臣等级严明。

西汉“服事制”的形成推动了众多政权和族群的凝聚,而近代对于西汉“奉贡制”的研究和探析,纠正了以往一些关于觐见和朝贡的模糊认知。

同时对于全方面了解汉代的政治和历史的演变做出了贡献。

参考文献:

《汉书.地理制》 《汉书.匈奴传》 《国语.周语上》 《史记.周本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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