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德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发布

关于印发《德州市中心城区

2024年国有建设用地供应计划》的通知

具体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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德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印发《德州市中心城区2024年国有

建设用地供应计划》的通知

德政办字〔2024〕12号

德城区、陵城区人民政府,德州天衢新区管委会,市政府有关部门、单位:

《德州市中心城区2024年国有建设用地供应计划》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德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4年3月28日

德州市中心城区2024年国有建设用地

供应计划

为提高土地利用效率,进一步发挥土地资源对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的支撑作用,根据《国土资源部关于印发国有建设用地供应计划编制规范(试行)的通知》(国土资发〔2010〕117号)要求,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计划。

基本原则

按照深化空间布局引导,强化规划引领与土地要素保障,结合城市建设和发展需要,科学合理安排土地供应规模和结构,将保障重点项目及民生项目用地需求作为工作重点,保障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统筹推进土地供应,积极引导和稳定市场预期,助力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

计划指标

(一)国有建设用地供应总量

我市中心城区2024年国有建设用地供应计划总量为670公顷。

(二)国有建设用地供应结构

2024年国有建设用地供应总量中,商服用地49公顷,占供应总量的7.32%;工矿仓储用地198公顷,占供应总量的29.55%;住宅用地183公顷,占供应总量的27.31%;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69公顷,占供应总量的10.30%;交通运输用地118公顷,占供应总量的17.61%;水域及水利设施用地53公顷,占供应总量的7.91%;无特殊用地。

住宅用地供应计划

(一)住宅用地总量和结构

2024年,中心城区住宅用地计划供应183公顷,其中产权住宅用地179公顷(全部为商品住宅用地),其他住宅用地4公顷(全部为拆迁安置住宅用地),无租赁住宅用地。

(二)住宅用地供应布局

根据人口结构情况、居民住宅需求、房地产市场走势,合理确定计划供应的住宅用地规模。在区域分布上,德城区计划供应77公顷,陵城区计划供应22公顷,德州天衢新区计划供应84公顷,达到均衡合理布局,有利于促进职住平衡。

政策导向

(一)发挥规划引领作用。深入践行人民城市理念,充分发挥规划引领作用,坚决维护规划的严肃性和权威性,坚持高标准规划、高水平建设、高质量管理城市。依据控制性详细规划确定拟供应地块的规划条件或规划要求,对开发条件、安全防护距离、公服配套等作出明确规定。强化公共服务配套设施建设,保障公共服务配套设施与住宅区同步规划、同步建设、同步竣工、同步交付使用。

(二)合理配置资源要素。紧密结合中心城区经济社会发展需要,围绕城市发展战略,重储备、优保障,聚焦融入重大战略、产业升级、基础设施、民生保障等领域,统筹安排土地要素条件,土地供应向重点发展区域、重点发展产业和重大项目用地倾斜。以改善社会民生、促进区域发展为重点,对涉及交通运输、教育医疗、文化体育、“一老一小”等方面的重大基础设施及民生社会事业项目用地应保尽保。

(三)促进节约集约用地。在建设项目可行性研究、初步设计、建设用地审批、供地等环节,严格执行各类建设项目用地标准。依据《山东省建设用地控制标准(2019年版)》设定投资强度、产值、税收等指标,在产业项目发展和用地准入协议中明确,并严格履约监管。加大批而未供和闲置土地处置,严格查处违法违规用地行为,推进城镇低效用地全域治理,提高土地利用效率。优化工业用地空间布局,鼓励在开发区(园区)范围内加大工业标准厂房建设力度,集中布置、连片规划产业用地,引导工业用地向开发区(园区)集中,全力推进产业空间集聚发展。

(四)落实房地产分类调控。加强预期引导,按照“租购并举、因城施策”原则,促进房地产业良性循环和健康发展。稳定住宅用地供应总量,科学安排出让时序,重点对人才聚集快、吸附强且职住不平衡的区域,加大住宅用地供应力度。满足公租房、保障性租赁住房和城市棚改安置房等保障性住房用地供应需求,着重布点在人口导入量大、重点产业集聚、交通便捷、配套完善的地区,降低通勤成本,增强吸引力,促进职住平衡。规范有序推进住宅用地供应信息公开,稳定市场预期,提高市场透明度。

保障措施

(一)积极强化措施,提升土地供应效率。各区政府(管委会)、市政府有关部门要把握全面,突出重点,强化服务,以市场需求为导向,充分发挥土地储备“蓄水池”“调节器”作用,对年度重点项目用地、政策性住房用地要超前介入,全面提高供地效率和服务质量,切实满足项目建设用地需求。

(二)加强协调配合,保证计划有效落实。各区政府(管委会)要充分发挥政府主导职能,超前谋划,有序完成土地供应前的各项工作。发展改革、财政、自然资源、住房城乡建设、行政审批服务等相关部门要加强沟通、密切配合,简化审批流程,提高审批效率,确保计划顺利落实。

(三)严格供后监管,避免土地闲置低效。各区政府(管委会)要进一步完善建设用地全生命周期管理,实行动态巡查,及时提醒并督促用地单位按期开竣工。加强产业项目土地利用绩效评估,强化项目履约监管,提升节约集约用地水平。

附件

1.德州市中心城区2024年国有建设用地供应计划表

2.德州市中心城区2024年住宅用地供应计划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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