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经纬5月23日电 因财务数据披露不准确等,旭光电子及相关人员收警示函。

  旭光电子23日公告,公司收到四川证监局出具的行政监管措施决定书《关于对成都旭光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及相关责任人员采取出具警示函措施的决定》(以下简称《决定书》)。

  旭光电子公告截图

  《决定书》显示,公司2022年1月收购成都旭瓷新材料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成都旭瓷”)8%的股权,同时以人民币1052.47万元向其增资,交易完成后对成都旭瓷的持股比例由35%上升为50.43%。公司《2022年年度报告》中已对购买日之前持有的成都旭瓷35%的股权按购买日的公允价值重新计量,确认投资收益1564.46万元。但公司披露的《2022年第一季度报告》《2022年半年度报告》《2022年第三季度报告》中,分别少计投资收益1564.46万元。同时,公司《2022年年度报告》中分季度主要财务数据披露不准确公司也未及时披露《2022年年度业绩预增公告》。

  四川证监局表示,上述情形违反规定。董事长刘卫东、总经理张纯、财务总监兼董事会秘书熊尚荣未能勤勉尽责,违反了《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证监会令第182号)第四条、第五十一条的规定,对公司上述违规行为负有主要责任。

  四川证监局决定对公司、刘卫东、张纯、熊尚荣分别采取出具警示函的监督管理措施。

  旭光电子表示,上述《决定书》中所述公司披露的《2022年第一季度报告》《2022年半年度报告》《2022年第三季度报告》中,分别少计投资收益1564.46万元;同时,公司《2022年年度报告》中分季度主要财务数据披露不准确事项,公司已于2024年4月13日披露了《关于会计差错更正的公告》,就上述问题对2022年一季度、半年度及三季度财务报表及附注进行追溯调整,此调整对公司2022年年度报告无影响。此外,本次行政监管措施不会影响公司正常的生产经营管理活动。

  公开资料显示,旭光电子主营业务包括电力设备业务、军工业务和电子材料业务三大板块,是总装备部、国防科工局认定的军品科研生产单位。

  今年一季度,旭光电子实现营业收入3.87亿元,同比增加51.12%;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2525.71万元,同比增加38.59%。

  二级市场上,旭光电子23日收跌0.88%报6.78元。(中新经纬AP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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