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文来源:时代周报 作者:金子莘

4月30日,北京证监局一连下发7张罚单,涉及中信建投(601066.SH)、国都证券(870488.NQ)、中金公司(601995.SH)3家券商和相关业务人员。

实际上,因未严格履行“看门人”责任,4月以来,多家券商及相关责任人员领罚。

4月12日,国务院印发《关于加强监管防范风险推动资本市场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意见》(以下简称“新‘国九条’”)。新“国九条”推出之后,金融监管力度正逐步加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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据时代周报记者梳理,4月以来,已有3家上市券商被证监会立案,分别是东吴证券(601555.SH)、中信证券(600030.SH)及海通证券(600837.SH);此外,华西证券(002926.SZ)收到江苏证监局下发的行政监管措施事先告知书,或将被暂停保荐业务资格6个月。

除了上述被立案的3家券商,据时代周报记者不完全统计,4月以来,第一创业(002797.SZ)、华泰证券(601688.SH)、国信证券(002736.SZ)、中国银河(601881.SH)、东海证券(832970.NQ)、天风证券(601162.SH)、中金公司、开源证券、原新时代证券(现诚通证券)、中原证券(601375.SH)、中信建投、国都证券等12家券商也在本月被各地证监局或交易所开出罚单。

新“国九条”提出的多项举措,包括引导行业机构树立正确经营理念,处理好功能性和盈利性关系,以及推动行业机构加强投行能力和财富管理能力建设等正在逐步落实。

有业内人士认为,新“国九条”推出后,结合近期落地的诸多监管动作均显示证券机构及金融行业高质量发展正逐步推进。

投行业务成“重灾区”

据时代周报记者不完全统计,4月以来,已有3家券商被证监会立案,13家券商收到各地证监局或交易所下发的罚单。其中,3家被立案的券商均涉及投行业务违规,违规行为覆盖投行业务多个环节,其余部分券商收到的罚单也与投行业务相关。

4月18日,东海证券被江苏证监局采取责令改正的行政监督管理措施。江苏证监局指出,东海证券在部分投行项目中,未建立完善的包销风险评估与处理机制;未对网下投资者定价依据进行严格审核;未按照要求进行簿记建档录像;部分投资价值研究报告撰写不够审慎、客观。

此前2天,4月16日晚,东吴证券刚公告称,公司收到证监会《立案告知书》。因涉嫌*ST美讯(600898.SH;国美通讯)、紫鑫药业(已退市)非公开发行股票保荐业务未勤勉尽责,根据相关法律法规,2024年4月8日,证监会决定对东吴证券立案。

对此,东吴证券在公告中表示,“公司将积极配合中国证监会的相关工作,并严格按照监管要求履行信息披露义务。目前,公司经营情况正常。”

以上《立案告知书》中提及的两个投行保荐项目均因涉嫌信息披露违法违规被证监会处罚。

2023年12月6日,国美通讯收到证监会的立案通知。经证监会调查,因非公开发行股票相关文件存在虚假记载,该公司构成欺诈发行,相关处罚结果于今年4月15日披露的《行政处罚及市场禁入事先告知书》中进行了详细陈述。

2020年度,国美通讯虚增营业收入及营业成本高达5.78亿元及5.75亿元,分别占当年营收及成本的61.53%及62.18%,该公司2020年非公开发行相关文件引用了以上虚假数据。

紫鑫药业的情形更加严重,自2013年至2021年,该公司财务造假持续时间长达9年。今年4月10日,紫鑫3(400196.NQ)公告,公司于4月8日收到吉林证监局下发的《行政处罚及市场禁入事先告知书》,其中提及紫鑫药业存在的多项数据问题。

2013年至2020年,紫鑫药业未按规定披露关联交易,公司年报涉嫌存在重大遗漏;2014年至2021年,其虚增在地林下参采购成本,并多次虚增存货;2017年及2018年,紫鑫药业通过舞弊虚增营业收入和利润,两年间分别虚增营收0.94亿元、2亿元,虚增利润0.85亿元、0.95亿元。

“融券+定增”套利之路被堵死

“融券+定增”曾是“无风险套利”且避开定增锁定期的手段,但近期被处罚的案例中已明确堵死以上违规操作。

近期被立案的中信证券、海通证券合谋上市公司进行“定增+融券”违规套利被罚,两家券商分别系同一定增项目的不同相关方。4月12日晚,中信证券及海通证券两家头部券商均公告,由于违反限制性规定转让中核钛白(002145.SZ)2023年非公开发行股票过程中涉嫌违法违规,于3月13日被中国证监会立案。

仅过去一周,4月20日,中信证券及海通证券均公告收到证监会《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其中,中核钛白实控人王泽龙被罚没金额最高为1.33亿元,中信证券被罚没约2516万元,中信证券全资孙公司中信中证被罚款4650万元,海通证券被罚没约776万元。

中信证券是中核钛白2023年定增项目的保荐机构和联席主承销商,王泽龙通过员工持股计划出借券源,与中间方中信中证开展场外衍生品交易,海通证券接受中信中证委托以8折定增价格买入,通过四个私募基金账户融券卖出并获利,多方分账。

该案的水落石出及相关处罚,也再度堵死了“定增+融券”套利的违规操作。

事实上,2023年10月,深沪交易所已经调整了融券相关制度。其中明确提及,投资者持有上市公司限售股份、战略配售股份,以及持有以大宗交易方式受让的大股东或者特定股东减持股份等有转让限制的股份的,在限制期内,投资者及其关联方不得融券卖出该上市公司股票。

不仅监管上堵死了以上违规操作的漏洞,处罚日渐趋严,监管对中介机构的监督管理及处理速度也在明显加快。有投行从业人员向时代周报记者表示,“近期明显感觉调查进程正逐步加快,处罚落地节奏相比以前也变快了。”

业务相关人员同步领罚

除频繁被罚的投行业务外,4月被罚的券商还涉及经纪、自营、信用、海外等多项业务违规,对相关业务责任人的处罚也同步跟进。

4月26日,河南证监局发布了8张罚单,1张针对中原证券,另7张给了相关业务负责人。

对中原证券责令改正的处罚涉及五大违规情形,分别是合规管理和风险管理不到位;开展股票质押业务时,风险管理不审慎、内控管理不到位;健全合规风控制度前实质开展债券销售业务,收取发行人票面利息补差费用,为他人规避监管提供便利;从业人员兼职管理不到位;廉洁从业事前管控不到位,个别岗位人员发生廉洁从业风险事件。

不仅券商因业务违规被罚,相关人员也同步被处罚。包括时任中原证券分管股票质押业务的高级管理人员朱建民、时任股票质押项目申报分支机构负责人赵振旭、债券销售业务相关负责人赵雅静、公司另类子公司时任董事长陈军勇、境外子公司时任副总经理李小强、境外子公司时任投资部门负责人张笑齐、境外子公司参与决策人员王伟明,以上7人被出具警示函。

中金公司、原新时代证券(现诚通证券)也于4月26日因员工管理及高层任用等问题收到北京证监局罚单。

原新时代证券收到罚单的10人中,有4名被认定为不适当人选,甚至包括公司时任董事长在内。

此外,因原新时代证券被接管前投资银行业务存在多个项目第三方支付不规范、项目管理不到位、工作底稿不完善等事项,同时,存在风险项目多、经济损失巨大及多次受到监管处罚,时任分管投资银行业务的副总经理万勇10年内不得担任证券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和分支机构负责人等职务或者实际履行上述职务。

而中金公司则是多名员工曾存在买卖股票、出借个人证券账户的行为,公司因对员工行为监测监控不到位,被出具警示函。

4月30日,中金公司因存在自营和投顾账户间发生交易,利益冲突管理不到位,开展场外期权业务不审慎,对子公司业务和投资行为管理不到位,公司治理不规范的情况,再度收到北京证监局罚单,被采取责令增加合规检查次数行政监管措施。

同日,中信建投也因类似问题被北京证监局采取责令增加合规检查次数行政监管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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