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河财立方消息】4月19日,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湖北监管局披露的行政处罚信息公开表显示,湖北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日前被罚290万元。

湖北银行的主要违法违规事实包括:流动资金贷款用途监控不审慎;贷后管理不尽职导致个人贷款资金被挪用;项目贷款管理不尽职,资本金未及时到位;贷款管理不审慎,风险暴露不及时;委托债权投资业务不审慎,形成不良;同业投资业务管理不审慎,形成不良;数据安全管理不到位,存在风险隐患;运维管理不到位,存在风险隐患。

针对上述违法违规行为,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湖北监管局决定对湖北银行罚款290万元。同时,对时任湖北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汉阳支行行长林涛,时任湖北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襄阳光彩支行客户经理王田,时任湖北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襄州支行、光彩支行行长李大国,时任湖北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随州高新区支行行长罗帅,时任湖北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随州分行行长助理谢洪涛,时任湖北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武汉沌口支行客户经理阮子山,时任湖北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武汉沌口支行行长冷松给予警告。

责编:王时丹 | 审核:李震 | 监审:万军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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