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于现在的很多人来说,房子是一个家庭的重要财产,有些人一辈子也难以买到一套房子,为了房子可以说不惜一切代价,更不要说亲情之间的较量了。
       近日,河南荥阳一位男子马先生找到记者说,自己被亲妹妹告上法庭,要求搬出父母拆迁后分到的125平方米的房子。但是马先生认为父母的房子应该自己继承,根本和妹妹没有什么关系。
       不过,对于哥哥的这一番说辞,妹妹根本就不放在眼里,原因是父母已经把房产专门写了协议,赠予了自己和两个孩子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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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听到这里很多人就不理解了,为什么哥哥马志安不能继承父母的房产呢?原来马先生早在2008年,由于当时家庭贫穷的原因,妻子家里人不同意这门婚事,于是马先生就托关系把户口迁到了妻子家里当了上门女婿。
       之后,家里就剩下一对老人和自己的妹妹马艳青,老人为了让自己老有所依,于是就让女儿招了一个上门女婿。之后女婿生下的一男一女,都跟着妻子的姓改姓马了。
       2016年村里搞拆迁的时候,老人的一所老院子分了两套125平方的房子,2018年的时候马先生来当地做生意没有地方住,就住到了其中父母的一套房子里,最近被妹妹告上法庭要求搬离。


       当记者找到妹妹的时候,妹妹直接对记者说去法院说吧,反正这两套房子都是自己的,现在我自己的房子不够住了,需要哥哥一家人搬出去。而哥哥则说自己住的房子是父母的,妹妹没有理由让自己搬出去。
       之后,记者专门采访了马先生和妹妹马艳青的母亲,老太太对记者说:“都是亲兄妹,我说让他住,房子再住还是你妹子的房,我是这样说的。”
       原来当初妹妹也已经嫁出去半年了,但是由于哥哥给人当了上门女婿之后,母亲耳朵机会听不见,父亲在十年前又患了脑梗丧失了劳动能力,所以老人又让妹妹和女婿回来当了上门女婿。


       而哥哥自从2009年搬出家里之后,一直到2018年拆迁分了房子才搬回来住,妹妹认为哥哥就是贪图老人的房子才搬回来的,并且经常对自己的妹夫当作外人来看待,让妹妹无法忍受了才让哥哥搬出去。
       妹夫刘先生也对记者诉苦说:“我已经招过来十几年了,两个孩子一男一女都跟妻子姓,你想想我心里啥滋味啊,我来这十几年说实话,受了多少委屈你们都不知道。”
       随后,记者又问了马先生的父亲:“志安他结婚,是你把他招养老女婿招走了?”马先生的父亲对记者说:“不是,不是。他自己去的,不管我他就走了。”


       听到父母一直认为房子是妹妹的,没有马先生当儿子的份,马先生非常气愤地对父母怒吼:“咱马家都绝了,中了吧爹!把你闺女招过来中不中,都不知道丢人不丢人!”
       之后,当地的村委会干部也出面证明说,
       老人虽然身体不便但是思路清晰。
       2020年10月5日,是马先生的父亲和母亲找到村委干部,一致把房子赠予了妹妹马艳青,声称我的事情我做主,不需要告诉儿子马志安。
       村干部说2016年拆迁的时候,一对老人加上女儿女婿和孙子孙女六口人,每口人50平方米。因为儿子马志安把户口迁出去了所以没有他的份,妹夫刘先生也没有份,只有一对老人、妹妹,还有一对儿女一共五个人分了250平米,两套房子每套125平米。


       虽然,儿子马志安在2018年搬到父母的房子里居住,但是在2020年父母通过村委会干部写了赠予协议,已经把房子赠予了妹妹马艳青,所以妹妹现在把哥哥告上法庭要求搬出去,也是理所当然的。
       其实,之所以父母宁愿把房子赠予妹妹,也不把房子给儿子继承,就是因为儿子给人当了上门女婿,根本就指望不上。而妹夫当了上门女婿之后,不仅把两个孩子的姓都改成了姓马,还承担了赡养老人的责任,更是应该肯定的。
       妹妹对记者说:“俺们现在一家六口人,我一个儿子一个女儿,女儿都六岁了还跟俺两口子在一起住呢。他说这是马家的房子,不是刘家的!”记者:“你替你丈夫委屈?”妹妹:“是的。”


       虽然,马先生一再强调自己家里是单代单传,一直都是姓马的,所以父母的房子应该由自己继承才合理,妹妹已经嫁出去了(马先生自己的说法),就不应该继承父母的房子。
       那么,父母瞒着马先生把房子赠予妹妹,法律上讲是否认可呢。记者电话连线了律师,律师这样解释:“这个房子是父母的,这是他们所有的产权,他们怎么处置自己的产权,是自己的权利,跟儿子和女儿都没有关系,他们想赠予谁都可以,儿子不在场完全可以。”
       虽然,很多人认为儿子和女儿应该每人一套才合理,但是由于马先生早在2008年就把户口迁到妻子家当了上门女婿,2016年拆迁的时候是按照户口分房子的,自然也就没有马先生的份了。
       大家对于儿子当了上门女婿,又回来争房产的事情有什么想说的吗?欢迎跟帖留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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