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疫情放开一年了,他还没拿到2万元的“新冠险”赔偿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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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 陆火
长沙市民张先生属实有点无语了:疫情都放开快一整年了,保险公司还是拒绝赔付2万元的“新冠险”赔偿金。
“作为一家大型央企,丝毫没有契约精神;作为保险业巨头,只能接受赚钱不能接受赔偿。”张先生十分无奈,还有天理吗?还有王法吗?
事情要从2022年1月说起,彼时,还是国人对疫情高度紧张的局势。张先生购买了太平保险“新冠·隔离津贴版”保险,保障期限为一年,从2022年1月30日至2023年1月29日;包含新冠确诊津贴2万元、新冠肺炎住院津贴6000元等9项保障内容。
2022年12月,疫情管控政策调整后,张先生出现发热、咽痛、全身酸痛等症状,自测“新冠抗原”为阳性;12月23日,他赴医院进行核酸检测,显示为阳性。
但在联系保险公司后,张先生的保险理赔却始终无人问津。2023年1月3日,张先生将太平保险起诉至法院,要求该公司立即履行保险赔付责任,支付新冠确诊津贴2万元、违约金5000元等,并在主流新闻媒体就其不积极履赔行为公开赔礼道歉。
张先生表示,根据公开报道,太平保险不积极理赔新冠险、理赔人员停机失联、故意不承担保险责任之情况屡见不鲜,侵犯了被保险人的合法权益,理应向受其影响的被保险人赔礼道歉。
太平财产保险有限公司企业官网显示,该公司隶属于中央金融企业中国太平保险集团。
笔者从张先生处获悉,2023年10月31日,该案在长沙市天心区法院一审开庭审理。
庭审中,太平保险一方发表了一系列令人咋舌的言论:
“单纯依靠一次新冠病毒核酸检测阳性结果,无法确定该个体是否感染了新冠病毒。”
“疫情管控政策调整后,全国感染区域和人数激增,这种风险,是合同订立时不存在的。”
“如果肆意理赔、不按合同要求理赔,会导致国有资产流失,和整个保险公司系统性的金融风险。”
“投保此类保险的个人有几千万,如果每个都是单管核酸进行理赔或被法院判决理赔,将直接导致保险理赔行业金融风险,即69元赔2万元,几千万个69元就是赔付几万亿。”
也就是说,在保险公司的眼中,因为符合赔付条件的人太多了,所以干脆全都不赔啦!
张先生说,难怪坊间会有这样的笑话:“我们保险公司一切都包赔,但只有两点不赔:这也不赔,那也不赔。”
张先生还说,之所以在此次诉讼中,提出要求太平保险公开道歉的诉求,是因为他认为:
太平保险恶意拒赔“新冠险”的行为,严重违反民法典、保险法等法律及国家金融保险监管规定,严重践踏契约精神,理应严惩,并作出深刻检讨,向投保人及全社会公开道歉,给全社会一个交代。
“作为一家大型央企,大范围违约不理赔,并至今毫不悔改。”张先生认为,太平保险需要通过公开渠道,以最大的力度、最深的诚意向全社会道歉。
目前,长沙市天心区法院尚未就此案作出一审判决。后续情况如何,我们将持续关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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