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崔嵬「中国外汇交易中心副总裁」
2023年,银行间市场围绕支持实体经济、防范金融风险、深化金融改革主动作为,持续夯实市场基础,不断提升价格发现功能,统筹安全与开放,确保市场稳健运行,有力支持了发行人和投资人平稳开展投融资,充分发挥了金融市场的“压舱石”作用和支持实体经济发展的“稳定器”功能。
市场规模增长,深度广度扩展
银行间市场规模持续增长。2023年,银行间市场发行量累计61.4万亿元;二级市场交易规模2491.9万亿元,日均成交首次超过10万亿元,同比增长17.9%,规模继续领跑我国各类金融要素市场。其中,货币市场成交规模占比最高,全年累计成交1830.4万亿元,同比增长19.5%;利率和信用衍生品市场增速最快,年累计成交32.0万亿元,同比增长50.1%。
市场参与者持续增加。截至2023年末,银行间本币市场法人类市场成员4955家,较上年末增加643家;银行间人民币外汇市场会员789家,较上年末增加7家。机构投资者包含商业银行、外资银行、证券公司、基金公司、保险公司等几乎所有类型的金融机构。
市场服务不断完善。2023年,银行间市场推出债券组合交易业务(债券篮子)、外汇期权点击成交业务,上线北向“互换通”,延长外汇市场交易时间至次日3∶00(北京时间),减免银行间外汇市场直接交易“一带一路”货币对手续费和中小微企业衍生品交易相关手续费,实现外汇交易结算高效直通处理,完善交易后设施。
目前,银行间市场每天的服务时间覆盖24小时,服务于全球70多个国家和地区的5.6万多个交易账户。市场规模的提高、参与者类型的丰富和产品服务的完善,为银行间市场深度的增加奠定了基础,为市场的韧性和活力提供了保障。
市场稳健运行,持续吸引外资
2023年全球金融市场波动调整,引发资本重新配置,跨境资金流动频繁,对部分市场造成较大冲击。尽管如此,银行间市场仍保持稳健运行。
利率和汇率低波动运行。2023年货币市场利率波动率较上年明显降低,隔夜存款类金融机构间质押式回购利率(DR001)和7天存款类金融机构间质押式回购利率(DR007)全年标准差分别为0.34%和0.17%,较上年分别降低0.04个和0.09个百分点。人民币汇率在合理均衡水平上保持了基本稳定,全年人民币对美元即期汇率贬值不到2%,在主要非美元货币中保持稳健。2023年末,CFETS人民币汇率指数为97.42,同比下降1.27%;参考BIS货币篮子的人民币汇率指数为102.42,同比下降1.21%;参考SDR货币篮子的人民币汇率指数93.23,同比下降2.97%。人民币对美元即期汇率年化波动率4.9%,较上年的6.4%明显降低。即使在2023年3月中下旬硅谷银行和瑞士信贷风险事件持续发酵期间,以及第四季度支持地方政府化解隐性债务特殊融资债券集中发行和特别国债发行期间,人民币利率、汇率等银行间重点价格指标依然保持平稳运行。
境外机构增持中国债券。2023年,中国债券市场继续保持对境外投资者的吸引力,境外投资者持续入市,截至2023年末,本外币市场境外法人分别达到1124家和204家,较上年分别增加53家和7家。外资持有中国债券的规模不断扩大,截至2023年末,境外机构持有银行间债券3.7万亿元,约占我国银行间债券存量的2.7%。境外机构除1月份外,连续11个月净买入我国债券,累计净买入1.5万亿元,11月份净买入量3590亿元,为全年高点。银行间市场已成为我国金融市场对外开放的重要窗口,发挥着引领和稳定作用。
支持政府发债化债,降成本控风险
银行间市场自成立以来,始终为债券发行与交易提供重要支持。至2023年末,银行间债券市场托管余额已攀升至137.0万亿元,占我国债券市场托管规模的86.8%。
国债发行规模上升,发行利率下降,有效降低融资成本。2023年,我国国债总发行量和净融资均创历史新高,全年发行量首次突破10万亿元,达到11.1万亿元,占境内全部债券发行规模的15.6%,较2022年增加1.4万亿元。国债净融资为4.1万亿元,较2022年增加1.6万亿元,同样创下历史最高水平。在资金利率中枢较2022年上升的背景下,债券收益率受到降准降息以及预期等因素影响显著下行,国债发行利率也有不同程度的下降,2023年全年,10年和30年期国债平均发行利率分别为2.69%和3.06%,较上年分别下降4个和17个基点。
积极推进金融手段化解债务风险。2023年7月24日中共中央政治局会议指出“要有效防范化解地方债务风险,制定实施一揽子化债方案”。8月份以来,银行间债券市场成为金融支持地方债务风险化解的主要场所之一。中国外汇交易中心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人民银行关于防范化解重点领域风险的精神,支持地方债务风险化解的工作。
在融资功能方面,银行间市场支持发行特殊再融资债券以化解地方政府隐性债务,同时支持中央财政适度加杠杆增发特别国债。截至2023年末,上述两类债券的发行规模分别达到近1.4万亿元和1万亿元。在定价功能方面,支持推动对城投债市场化定价,城投债收益率下行。2023年8~12月份,共有2700余只城投债成功发行,累计发行总额超过1.9万亿元。其中,12月份与8月份相比,3~5年期AAA级城投债的发行票面利率平均下降约11个基点,有效降低了城投平台的融资成本。
支持实体融资,发力绿色金融
中央金融工作会议指出,“金融要为经济社会发展提供高质量服务”,国有大型金融机构要“当好服务实体经济的主力军和维护金融稳定的压舱石”。作为我国重要的金融基础设施,银行间市场在服务实体经济方面持续发挥作用,助力实体融资成本下降、绿色发展以及引导融资投向重点领域。
银行间市场充分发挥资源配置优势,引导各项资金价格合理、平稳运行,为实体经济发展营造适宜的利率环境。2023年,在稳健货币政策的背景下,银行间市场优化货币政策工具操作支持功能,有效传导货币政策意图,引导金融机构加大对科技创新、绿色发展、普惠小微等领域的支持力度;提高货币政策传导效率,实现市场化利率有效形成与传导,在公开市场操作利率引导下,货币市场和债券市场基准利率分别围绕政策利率波动。2023年末,DR001收于1.65%,较上年末下降38个基点;DR007收于1.91%,较上年末下降45个基点;10年期国债收益率收于2.56%,较上年末下降28个基点。利率自律机制加强了外币存款利率自律,促进银行协调管理跨币种负债成本。持续发挥存款利率市场化调整机制作用,引导主要银行多次下调存款挂牌利率和内部授权上限,同时在资产端,推动银行坚守风险定价理念,多措并举提升商业银行支持实体经济能力与可持续性。
银行间绿色金融体系建设持续发力,助力我国实现绿色低碳转型。银行间市场在促进绿色金融方面一直探索完善,从标准、指数、交易产品等多方面持续发力。2023年7月,中国外汇交易中心联合中国金融学会绿色金融专业委员会发布首批次中欧《可持续金融共同分类目录》的中国存量绿色债券清单,此后每月发布一次。同时,中国外汇交易中心发布CFETS共同分类目录绿色债券指数。年内,首只绿债指数基金“招商CFETS银行间绿色债券指数基金”发行成立。绿色金融领域的工具日益多样化,绿色业务回购以及与绿色标的挂钩的信用衍生品交易陆续开展,标志着银行间绿色金融体系的不断完善。截至2023年12月31日,经专家组认证的银行间市场发行的符合中欧《共同分类目录》的中国存量绿色债券共259只,其中219只在存续期。截至2023年末,银行间绿色债券成交近1.5万亿元;CFETS绿债指数达到9只。
银行间市场在支持中小企业融资、降低企业成本等方面也取得了显著成效。一方面,中国外汇交易中心进一步加强推广金融债券线上发行业务,并首推报价发行机制,进一步提升金融债发行效率和透明度。截至2023年末,小微、绿色、“三农”等专项金融债累计发行61只、2913亿元,通过机制创新,促进了债券一级市场价格发现,将政策利率调整信号及时传导至终端融资主体,促进融资综合成本稳中有降。另一方面,拓展了银企平台服务范围。自2023年6月12日起,银企平台全面开放互联网终端访问,有效降低机构接入成本,银企参与机构范围不断扩展,参与机构数破千,覆盖全国30多个省份,直接服务实体企业的受惠面更宽广。
加强系统建设,防范金融风险
银行间市场围绕防范化解金融风险积极作为,市场建设不断夯实,市场稳健性得到提升。一方面,加强基础设施建设,完善交易系统性能和连续支持能力。新一代本币交易平台核心交易性能提升11倍,货币掉期等5个交易品种实现双活运行,可以支持业务流量的平滑切换。另一方面,着力加强衍生品市场建设,推出同业存单标准利率互换,拓宽利率期权和指数互换等工具应用范围,配合利率基准改革,优化货币掉期等衍生品功能,为市场参与者提供更丰富的利率汇率风险管理手段。
加强市场监测,提高交易监测的智能化水平和风险预警能力。外汇市场在原有的交易质量分析功能基础上,新增四项指标分析功能。数据中台上线自助式数据研发工具,支撑市场风险监测指数计算。推出银行间市场风险指数,实现指数每日自动生成和风险溯源,助力银行间市场风险“早识别、早预警、早处置”。深化市场参与者风险管理意识和管理能力。利率自律机制不断深化与省级自律机制的联动,促进金融机构提升定价能力。全国外汇市场自律机制持续做好汇率风险中性理念宣导,按季开展风险中性评估,提升银行服务企业汇率风险管理能力。
2024年是中国外汇交易中心成立第三十年。回首过去,三十年见证了银行间市场跨越式发展;展望未来,我们在新时代伟大征程上奋勇担当。我们将继续加强自身建设,提高风险防范和应对能力,继续发挥金融市场的枢纽和稳定器功能,为实体经济发展提供有力支持。一是推动金融创新、丰富金融产品,在科技金融、绿色金融、数字金融等方面发挥更大作用;二是强化科技赋能,运用大数据、人工智能等先进技术,提升市场交易效率;三是强化风险管理,建立健全跨境风险防范体系,进一步提升市场风险防控能力,确保金融市场的稳健运行;四是推进对外开放和互联互通,积极参与全球金融治理,为金融强国建设作出更大贡献。
责编:王时丹 | 审核:李震 | 监审:万军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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