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河财立方消息】3月26日,启迪环境公告,近日全资子公司昆明滇清生物科技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昆明滇清”)收到昆明市生态环境局下发的《行政处罚决定书》。

经昆明市晋宁区生态环境保护综合行政执法大队执法人员2023年8月14日调查核实:昆明滇清未按照其“晋宁区生物质资源化利用处理项目环评及批复”要求,通过与山东九州泰昌生态科技有限公司合作的方式,用罐车将其废菜叶处理过程中产生的约800吨沼液拉运至昆明市晋宁区上蒜镇三多村委会三多村无防渗处理的水塘倾倒,根据昆明市生态环境局晋宁分局生态环境监测站出具的《监测报告》,昆明滇清沼液装车口监测结果如下:PH(无量纲)值为8.12、化学需氧量为1559毫克/升、生化需氧量为1227毫克/升、总氮为1050.7毫克/升、氨氮为705.4毫克/升、总磷为22.4毫克/升、悬浮物为218毫克/升。

依据相关规定,昆明市生态环境局对昆明滇清上述环境违法行为作出罚款人民币59万元整的决定。

启迪环境称,上述行政处罚对公司的生产经营活动未产生重大影响。公司将进一步提高环保意识,持续提高内部管理和控制水平、完善内部控制及环境管理制度,严格遵守执行法律法规,维护公司及广大投资者利益,并根据后续情况及时履行披露义务。

责编:王时丹 | 审核:李震 | 监审:万军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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